意大利语作为金融中心的工作语言
对于卢加诺金融中心而言,意大利语的官方地位具有具体的商业意义。卢加诺的银行、资产管理人或受托人可以以意大利语处理与意大利客户的全部关系,从开户文件到投资建议再到税务申报,并且每一个步骤都能以意大利语的瑞士法律文本为依据。没有任何其他瑞士金融中心能够在同等深度上做到这一点。苏黎世和日内瓦也有讲意大利语的员工,但他们是在以德语或法语为语言的州法律秩序下工作,所面对的法院也以这些语言进行程序。在卢加诺,州法律、法院、监管文件和联邦法律都可以以客户的语言获得。
意大利语的联邦金融市场法
根据《公布法》(PublA)第14条,所有联邦金融市场法律和条例都有作准的意大利语版本。这包括《银行法》(BankA)、《金融服务法》(FinSA)、《金融机构法》(FinIA)、《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法》(FinMIA)、《反洗钱法》(AMLA)和《金融市场监管法》(FINMASA),以及在《官方汇编》中公布的联邦委员会和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的条例。1因此,卢加诺讲意大利语的合规官阅读尽职调查义务、向洗钱举报办公室(MROS)报告可疑交易的规则以及《银行法》刑事条款时,读到的是具有约束力的意大利语版本。当他援引《瑞士刑法典》(SCC)第305bis条时,他援引的是Codice penale svizzero;当他提及《反洗钱法》第9条规定的报告义务时,意大利语的legge sul riciclaggio di denaro与德语的Geldwäschereigesetz同样具有权威性。
FINMA的网站除德语、法语和英语外,也提供意大利语版本。2但它以意大利语发布通函、指引和其他文件的做法则不那么统一。通函并非在《官方汇编》中公布的法规,因此《公布法》并不要求以全部三种官方语言公布。FINMA在其网站上发布通函,而执业者反映,有些文件的意大利语版本晚于德语和法语版本发布,或者只有部分内容提供意大利语版本。3依赖通函意大利语版本的卢加诺合规部门,应当确认该版本是最新且完整的。这同样适用于瑞士银行家协会的自律规范,其关于银行在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方面行为守则的协议(CDB 20,见第D.III章)有意大利语版本;也适用于第E.III章所述的资产管理人和受托人监管组织的指引。4
注释
- 《语言法》(LangA),第10条(见上文);《公布法》(PublA),第14条第1款(见上文)。相关法律为SR 952.0(BankA)、SR 950.1(FinSA)、SR 954.1(FinIA)、SR 958.1(FinMIA)、SR 955.0(AMLA)和SR 956.1(FINMASA)。 ↩
- FINMA,意大利语网站,https://www.finma.ch/it/,以及“Circolari”,https://www.finma.ch/it/documentazione/circolari/。 ↩
- 来自实务的观察。 ↩
- 瑞士银行家协会,Convenzione relativa all'obbligo di diligenza delle banche(CDB 20),意大利语版本。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