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法》下的独立资产管理人、受托人与受托公司——概述与总结
在卢加诺的银行背后,还存在着第二个金融行业,它在街面上不那么显眼,却更能体现这座城市的特色。这一行业由 fiduciari(这一瑞士意大利语术语涵盖德语中的 Treuhänder,以及英语中的受托人、会计师、公司管理人,并且在2020年之前还包括独立资产管理人)和 gestori patrimoniali indipendenti 组成;后者即独立资产管理人,他们本身不持有客户资金,而是根据授权委托书管理存放在托管银行的投资组合。2023年,提契诺州共有874家从事非银行金融活动的企业和2,427家从事会计与税务咨询的企业,合计雇用超过10,000人,几乎是该州39家银行员工人数的两倍。1 对于一个将资产存放在卢加诺的意大利家族而言,首先接触的往往是一位 fiduciario 或一位独立资产管理人,银行只以托管人的身份出现。
本章探讨这一准银行业是如何兴起的,提契诺州如何比其他任何一个州都更早、更严格地对其进行监管,以及在联邦《金融服务法》(FinSA)和联邦《金融机构法》(FinIA)于2020年1月1日生效后发生了哪些变化。本章的论点是:提契诺州1984年的州《受托人法》比联邦层面持牌、具备资格并受监管的资产管理人模式早了三十五年;此后,联邦制度吸收了州制度中的金融部分,而将商业受托人和不动产受托人留在州法之下。这一转移提高了独立资产管理人的经营成本,加速了一场虽比预期缓慢但确已发生的整合,并使资产管理人、托管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更加规范、更加透明。
本章以D.II章和D.III章为基础:前者描述了战后里拉经济中受托公司的发展,后者论述瑞士尽职调查的起源。E.I章描述担任托管人的银行,E.II章论述对意大利银行保密制度的终结,E.IV章论述跨境服务意大利客户的规则,E.V章论述意大利家族的信托、基金会和居留问题。G.III章和G.IV章深入论述洗钱和受益所有人透明度问题。本章首先介绍 fiduciari 和独立资产管理人的历史、州法(LFid)以及 FinIA 下的联邦许可制度。随后转向监督机构和自律组织、外部资产管理人协议和关于返佣(retrocessions)的法律、FinIA 下的受托人与《海牙信托公约》、市场结构及其整合,以及在卢加诺设立或收购资产管理人的实务步骤。
结论
卢加诺的独立资产管理人和 fiduciari 是这一金融中心中最直接源自意大利客户群的部分。意大利企业家需要有人管理他们的住所公司(domiciliary companies)、记账、与多家银行打交道,并代表他们作出投资决策。提契诺州的 fiduciario 在同一间办公室里提供了所有这些服务。提契诺州很早就认识到这一模式的风险。其1984年的《受托人法》是瑞士唯一一部此类州法,引入了个人许可证制度,对声誉、资格、经验和保险提出要求,并设立了一个负责监督和惩戒该行业的州级机构。联邦最高法院于2011年维持了修订后法律的核心内容。监督机构运用其权力,打击个人许可证制度容易诱发的许可证买卖行为。
2020年1月1日,FinSA 和 FinIA 接管了这一制度中的金融部分。州层面的金融受托人类别消失,商业受托人和不动产受托人仍受 LFid 规范,而独立资产管理人必须在2022年底之前取得 FINMA 许可证,并接受某一监督机构的持续监督——这些监督机构中没有一家的所在地位于提契诺州。过渡起初进展缓慢,随后变得仓促:共提交了1,699份申请,其中超过一半是在最后四个月内提交的。其结果是形成了一个受监管的行业,瑞士约有1,431家持牌资产管理人,数量比以前少,但机构规模更大;并且在取得许可证之后,通过数以千计的变更通知,与监管机构维持着持续的行政关系。许多人预言的整合,主要是通过那些从未提出申请的机构的消失而实现的,持牌机构之间的合并仍然很少。
资产管理人、托管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规范、更加透明。联邦最高法院自2006年至2017年关于返佣的判决以及 FinSA 第26条,终结了来自银行和产品提供者的未披露报酬。将资产管理人的授权委托限于管理性行为,保护客户免遭1984年法律所要防范的挪用行为。为许多意大利家族管理《海牙公约》下外国信托的受托人,如今与投资组合管理人在同等基础上获得许可。2026年10月1日修订的《反洗钱法》(AMLA)将尽职调查义务扩展至商业 fiduciari 的咨询工作。下一章即E.IV章,将转向意大利的相关规则——当卢加诺资产管理人的客户居住在边境另一侧时,这些规则限制了他可以从事的活动。
五句话概要
卢加诺的独立资产管理人源自提契诺州的受托人行业;自战后数十年以来,该行业一直为意大利客户管理住所公司、记账,并管理其存放在多家托管银行的资产。提契诺州是唯一一个对这一行业实行个人许可证制度的州,依据的是其1984年6月18日的《受托人法》;该法于2009年修订,2011年11月24日被联邦最高法院部分撤销,并自2012年7月1日起以修订后的形式生效,由州监督机构负责登记名册并惩戒其成员。自2020年1月1日起,投资组合管理人和受托人受 FinSA 和 FinIA 规范,须取得 FINMA 许可证,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最低资本为100,000瑞士法郎,并具备适当的组织架构,同时接受四家监督机构之一的监督;而商业受托人和不动产受托人仍受2021年10月18日修改后的州法规范。在自2020年以来提交的1,921份申请中,截至2025年底 FINMA 已颁发1,664张许可证;到2026年4月,约有1,431家持牌资产管理人仍在经营,员工人数中位数为3.3人,其间的整合主要通过退出市场实现,合并仅有约二十起。与托管银行签订的外部资产管理人协议、从 BGE 132 III 460 到 FinSA 第26条的返佣规则、《海牙公约》框架下受托人的许可制度,以及2026年10月1日的 AMLA 改革,共同构成了如今卢加诺资产管理人设立、被收购和运营的法律环境。
注释
- Ufficio di statistica del Cantone Ticino (USTAT), 12 Denaro e banche, Bellinzona, 2026年3月, https://m3.ti.ch/DFE/DR/USTAT/allegati/prodima/5112_denaro_e_banche.pdf(2023年:874家从事非银行金融活动的企业,雇员3,644人;2,427家从事会计与税务咨询的企业,雇员7,252人;2024年共有39家银行;2023年银行员工5,584人)。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