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办公、远程工作与OECD 2025年更新
远程办公带来了另一类风险。一名瑞士公司的雇员如每周部分时间在其位于意大利的家中工作,而该家庭办公室可供雇主支配,则可能在意大利构成其雇主的固定营业场所。OECD在2025年对范本第5条注释的更新中处理了这一问题,该更新于2025年11月19日获得批准。根据新的指引,个人在任何十二个月期间内在家庭办公室工作的时间少于其总工作时间50%的,该家庭办公室通常不构成企业的营业场所。超过该门槛的,则取决于是否存在在另一国开展该活动的商业理由,例如需要在当地会见客户或供应商。为雇员提供便利、留住员工以及节省办公成本,均不属于商业理由。1
注释是解释以范本为蓝本的税收协定的辅助工具,两国在适用1976年协定第5条时均可将其纳入考量。它对意大利税务机关或法院并无约束力,且若干国家已对该更新表示保留或发表意见,因此纳税人不应仅依赖注释。2针对跨境通勤者,瑞士与意大利自2020年起就远程办公达成了相互协议,允许在意大利家中完成有限比例的工作时间,而不改变工资征税权的分配。第H.I章将介绍这些安排以及跨境工作者协定的永久性规则。这些安排涉及雇员的税务处理,并不决定雇主是否在意大利拥有常设机构,因此,其意大利居民雇员主要在家工作的卢加诺雇主,仍需评估其自身的状况。3
致从业人员。意大利税务稽查人员在审查与意大利有关联的卢加诺公司时会关注的指标:
- 董事会成员及实际作出决策者的居住地;
-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地点和会议记录的起草地点,包括视频会议;
- 合同的签署情况以及洽谈合同者的所在地;
- 管理人员的电子邮件往来、通话记录和出行规律;
- 在意大利的雇员、其职能以及其在家工作时间所占比例;
- 在意大利的场所、库存、服务器和银行账户;
- 瑞士公司的利润率与其在卢加诺所履行职能之间的关系。
注释
- EY Switzerland,“OECD 2025 Update: New Rules on Permanent Establishment for Remote Work”,税务快讯,2025年12月19日,https://www.ey.com/en_ch/technical/tax-alerts/oecd-2025-update-new-rules-on-permanent-establishment-for-remote-work(更新于2025年11月19日发布;十二个月内50%的门槛;商业理由测试)。 ↩
- EY(见上文)(若干法域已表示保留,因此不建议仅依赖注释)。 ↩
- ESTV,“Italia”(见上文),关于远程办公的相互协议清单(2023年11月28日,2025年4月28日更新,适用于2024年和2025年;2022年12月22日;2020年)。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