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外师傅到现代私人客户
人力资本:最早的出口品
本章所描述的经济,建立在一项不出现在任何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之上:移民师傅的技艺、声誉和人脉网络。今天的经济学家称这种资产为人力资本,并承认技术移民的汇款可以构成一个地区或国家收入的重要部分。在近代早期的湖区村庄,人力资本的回报被用于购买粮食、向第A.II章所述的联邦辖区长官缴税、建造房屋和教堂以及置办女儿的嫁妆。从字面意义上说,这片土地依靠输出受过训练的人、输入他们的收入而生存,这有助于维持本地资源与人口粮食需求之间岌岌可危的平衡。1
这段历史从三个方面关系到现代金融中心。第一,它造就了一种家族传统:家族成员和资产分布于多个国家,其财富必须跨境管理。第二,它发展出处理缺席所有人、分散继承人和跨境转移的法律与金融实践,其中许多在今天都有对应。第三,它塑造了家族与其中间人——家乡的公证人和国外的银行家——之间审慎与信任的文化,这预示了瑞士银行业的私人客户关系。以下各小节梳理这些脉络,但并不主张史料所不能支持的直接制度延续性。
原籍地与海外瑞士人
移民与其村庄之间的持久纽带,在现代法律中有一个确切的对应物。瑞士国籍以市镇和州的公民权为基础。根据1999年4月18日《瑞士联邦宪法》(SR 101)第37条第1款,凡拥有某一市镇及该市镇所属州之公民权者,即为瑞士公民。2因此,每一位瑞士公民都有一个原籍地(luogo di attinenza,Heimatort),原籍地可以继承,且与居住地无关。一个在加利福尼亚或阿根廷生活了数代的提契诺家族,可能仍拥有切维奥或索诺尼奥的公民权,正如身在罗马的比索内师傅们仍是其vicinanza的成员。
原籍地在国际私法上也有其效果。根据1987年12月18日《联邦国际私法》(PILA,SR 291),对于住所在国外而去世的瑞士公民的遗产,如外国当局不予处理,原籍地的瑞士当局享有补充管辖权(PILA第87条第1款)。3住所在国外的瑞士公民还可以通过遗嘱或继承契约,将其遗产或其位于瑞士的部分交由瑞士管辖或适用瑞士法律(PILA第87条第2款及第91条第2款)。PILA的继承章节经修订后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减少瑞士与外国当局之间的管辖权冲突,其中若干新规则与欧盟《继承条例》(Regulation (EU) No 650/2012)相协调。4
联邦与其海外公民之间的关系,由2014年9月26日《联邦海外瑞士人及机构法》(《海外瑞士人法》,SR 195.1)规管。该法涵盖领事保护、社会救助、政治权利以及对海外瑞士人机构的支持。5旅居海外的瑞士公民人数稳步增长,截至2025年底约为83.6万人,其中近一半居住在邻国。此处引用的数据并未显示其中有多少人的原籍地在提契诺。6可以肯定的是,由本章前文所述十九世纪移民潮形成的美洲提契诺侨民群体,至今仍是加利福尼亚、阿根廷和乌拉圭海外瑞士人中的一个重要群体。
注释
- Chiesi 与 Ostinelli, “Tessin (Kanton)”(前引)。 ↩
- 1999年4月18日《瑞士联邦宪法》,SR 101,第37条第1款,引自国家移民秘书处(State Secretariat for Migration),Handbuch Bürgerrecht, Anhang I: Rechtsquellen, https://www.sem.admin.ch/dam/data/sem/rechtsgrundlagen/weisungen/buergerrecht/hb-bueg-anh1-d.pdf。 ↩
- 1987年12月18日《联邦国际私法》(PILA),SR 291,第87条及第91条第2款,依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版本;Thomas M. Mayer, “Die neuen Bestimmungen des IPRG-Erbrechts”, AJP 2024, 第682–699页,https://ius.uzh.ch/dam/jcr:89836573-f25f-44fa-8f9d-bd99ce86086a/20.%20Mayer,%20Die%20neuen%20Bestimmungen%20des%20IPRG-Erbrechts,%20AJP%202024.pdf。 ↩
- Urs Bürgi 与 Marc Peyer, LAW.CH, “Das revidierte internationale Erbrecht: Ein Überblick über die am 01.01.2025 in Kraft tretenden Änderungen im IPRG”, https://law.ch/lawnews/2024/09/das-revidierte-internationale-erbrecht-ein-ueberblick-ueber-die-am-01-01-2025-in-kraft-tretenden-aenderungen-im-iprg/(2024年9月5日)。 ↩
- 2014年9月26日《联邦海外瑞士人及机构法》(《海外瑞士人法》,SAA),SR 195.1,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文本见 https://www.droit-bilingue.ch/en-de/1/19/195.1-2-5.html;关于施行日期,参见 Wikipedia, “Swiss Abroad Act (Switzerland)”, https://en.wikipedia.org/wiki/Swiss_Abroad_Act_(Switzerland)(作为最后手段引用)。 ↩
- SWI swissinfo.ch, “Zahl der Auslandschweizerinnen und -schweizer steigt langsamer”, 2026年3月31日,https://www.swissinfo.ch/ger/zahl-der-auslandschweizerinnen-und-schweizer-steigt-langsamer/91185806,报道联邦统计局的数据。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