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附属领地到国家语言(1798–1999年)
意大利语在瑞士的法律地位,比意大利语人群在联邦中的存在要晚得多。在将近三个世纪里,邦联各成员以属地的方式统治圣哥达山以南的河谷与湖畔城镇,这一时期在第A.II章中已有叙述。在这几个世纪中,邦联的统治语言始终是德语。Georges Lüdi 在 Dizionario storico della Svizzera 中写道,旧邦联直至1798年仍完全是一个德语国家,尽管其属地和盟邦讲意大利语和法语;官员在实践中使用当地并存的各种语言。在意大利语管辖区,landscriba,即总督的书记官,有时在由北方派来的总督与当地居民之间充当笔译和口译。1意大利语是地方法规、公证文书、市镇大会和初审法院的语言,却不是邦联本身的语言。
海尔维第共和国:意大利语成为官方语言
1798年的革命一举改变了这一状况。海尔维第共和国是法国于1798年春强加给瑞士的单一制国家,它承认德语、法语和意大利语为官方语言。Andreas Fankhauser 在 Historisches Lexikon der Schweiz 中概括了这一立场:“Als Amtssprachen waren Deutsch, Französisch und Italienisch anerkannt”,共和国的法律和法令则刊登于各州的官方公报。2海尔维第共和国的两个意大利语州——卢加诺州和贝林佐纳州(其短暂历史已在第C.I章中叙述)——因此得以用本族语言接收中央国家的法律。Lüdi 还指出,法国和法语的影响力在短暂的海尔维第时期达到顶峰。对意大利语的承认是公民平等这一更广泛纲领的一部分;当共和国于1802年至1803年间崩溃时,它也随这一纲领一同遭遇了相同的命运。
海尔维第共和国的尝试留下了一个比该政权本身更为长久的法律先例。瑞士国家第一次将其讲意大利语的公民视为国家法律的受众,并认为他们有权以本族语言阅读这些法律。1803年2月19日的《调停法》创立了提契诺州,并恢复了一个由各主权州组成的松散邦联,在这一体制下需要公布的联邦法律寥寥无几。因此,在1803年至1848年间,联邦法律使用何种语言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实际意义。由各州使节组成的议会由德语州主导,因此来自提契诺州、沃州或日内瓦的使节往往不得不以一种并非本族的语言参与议事。3提契诺州本身自1803年起便以意大利语管理政府和法院,这使该州成为邦联中第一个以意大利语建立完整公共行政体系的意大利语成员州。
注释
- Georges Lüdi,“Plurilinguismo”,载 Dizionario storico della Svizzera(DSS),2013年7月18日版本,Daniela Idra 译自德语,https://hls-dhs-dss.ch/it/articles/024596/。 ↩
- Andreas Fankhauser,“Helvetische Republik”,载 Historisches Lexikon der Schweiz(HLS),2011年1月27日版本,https://hls-dhs-dss.ch/de/articles/009797/2011-01-27/。 ↩
- Andreas Würgler,“Dieta federale”,载 Dizionario storico della Svizzera(HLS),https://hls-dhs-dss.ch/it/articles/010076/,该文未涉及议事所用语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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