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传承的豁免
对企业家族而言,最重要的免税规定是向直系卑亲属和配偶转让企业及股权的免税。根据TUS第3条第4-ter款,转让企业或企业的一部分,以及转让取得或巩固公司控制权的股权,免征遗产税和赠与税。受益人须继续经营该企业或持有该控股权益至少五年,并须在遗产申报或赠与契据中声明此意图。该免税规定明确涵盖根据《意大利民法典》第768-bis条及以下条款通过家族协议(patto di famiglia)进行的转让。Agenzia delle Entrate在2025年2月14日第12/E号决议中澄清,该免税适用于企业本身的转让,并不自动延伸至继任者向其他继承人支付的补偿款。1结合每名子女100万欧元的免税额,这一免税规定意味着大多数意大利家族企业可以在不承担重大遗产税的情况下传承给下一代。
这一免税规定对提契诺州的规划有着直接影响。在核心家庭范围内,仅凭意大利遗产税很难成为家族家长迁居瑞士的理由,因为该税税负较低,而且企业免税在意大利本来就可以享受。迁居的决定性动因更多在于继承法规则、所得税、财富税、人身安全和生活质量。顾问如果向一位育有两名子女并拥有家族公司的意大利企业家将迁居卢加诺宣传为节省遗产税的手段,很可能夸大了其好处。如果受益人为兄弟姐妹、侄甥、未缔结民事结合的伴侣或无亲属关系者,比较结果就会不同,因为对这些受益人而言,提契诺州的税率虽已于2024年下调,仍可能高于意大利的税率。
注释
- D.Lgs. 346/1990,第3条第4-ter款,见Bosetti & Gatti(同上):“I trasferimenti, effettuati anche tramite i patti di famiglia di cui agli articoli 768-bis e seguenti del codice civile ...”。关于五年条件以及Agenzia delle Entrate于2025年2月14日作出的Risoluzione n. 12/E,见Teleborsa(同上)。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