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研究与实务核对清单
以下案例均为假设并经匿名处理。它们综合了实践中反复出现的特征,旨在说明本章所述各项规则如何相互作用。由于案例经过简化,每一个真实案例都需要意大利和瑞士的律师及税务顾问依据现行法律提供意见。
案例1:迁居卢加诺的企业家
A是一名六十八岁的意大利国民,在蒙扎和布里安扎省创办了一家机械工程公司。他持有公司80%的股份,他的两个子女各持有10%。他的女儿负责管理公司。他的儿子住在伦敦,对公司没有兴趣。A和妻子希望迁居卢加诺(他们在那里拥有一套公寓),并希望在迁居前安排好公司的传承。
第一步是根据《意大利民法典》(Codice civile)第768-bis条订立家族协议,该协议在意大利由公证人主持订立,A的妻子和两个子女均参与其中。A将其股份转让给女儿,女儿向兄弟支付相当于其特留份价值的款项作为补偿,该款项部分由公司分红提供资金。由于该协议是向直系卑亲属转让控股股权,如果女儿在五年内保持控制权,则可依据TUS第3条第4-ter款享受赠与税豁免。该协议还可保护此项转让免受日后的扣减请求。第二步是迁居。A和妻子注销其在意大利的登记,在AIRE(意大利海外侨民登记册)登记,并在提契诺州取得B类EU/EFTA居留许可。由于夫妻二人均迁居,且子女均已成年并居住在别处,根据经修订的TUIR第2条第2款,这对夫妇的个人和家庭关系中心位于卢加诺。但他们每年在意大利停留的时间不得超过半年。A必须辞去其在公司的职务。如果他继续在卢加诺管理公司,他将无法适用提契诺州的定额税制度,并可能使公司面临关于其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的争议。
第三步是对其余遗产的继承安排。作为不具有瑞士国籍的意大利国民,A不能根据《欧盟继承条例》第22条选择瑞士法律。如果他去世时的惯常居所在卢加诺,意大利和瑞士当局都将适用瑞士法律,而根据瑞士法律,其妻子和子女的特留份较小。如果他更倾向于意大利法律,他可以明确选择意大利法律。无论哪种情况,他在意大利的剩余资产(主要是米兰的不动产)都将缴纳意大利遗产税,税率为对每名继承人超过100万欧元免税额的部分征收4%。由于继承人是其妻子和子女,瑞士境内的资产在提契诺州将免税。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