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五:卢加诺公司的意大利籍董事
C先生(Signor C)居住在瓦雷泽,担任位于卢加诺的Delta SA的董事会成员,并因此领取6万瑞士法郎的董事费。根据协定第16条,瑞士可对该董事费征税。Delta SA按提契诺州对居住在境外的董事适用的税率扣除瑞士源泉税。1意大利将该董事费作为受雇所得或类似所得征税,并根据协定第24条第2款和TUIR第165条对瑞士税款给予抵免。C先生必须提交意大利纳税申报,并就瑞士税款最终确定的年度申请抵免。Delta SA还必须考虑,C先生及其他意大利居民出任其董事会成员,是否会支持意大利关于其管理在意大利进行的主张。
供执业者参考。瑞士—意大利税务问题核对清单:
- 根据国内法确定居民身份;如为双重居民,则根据第4条第2款和第3款确定;记录任何迁居的日期(第4条第4款)。
- 核查瑞士定额税纳税人是否适用经修改的制度(第4条第5款b项)。
- 对于每一家与意大利有关联的瑞士公司,记录战略决策和日常决策的作出地点(第4条第3款;TUIR第73条),以及任何在意大利的存在是否构成常设机构(第5条)。
- 对于集团内部的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在适用协定税率之前,先核查欧盟协议第9条的条件(25%、两年、无豁免、受益所有人)。
- 对于由非瑞士人持有、申请协定减免的瑞士公司,检验第23条的条件。
- 在日历年度结束后三年内以第95号表格提交瑞士退税申请;在48个月内提交意大利退税申请,并尽可能在源头申请减免。
- 对于意大利私人客户,将意大利纳税申报(RW栏和RM栏)与瑞士银行的CRS申报进行核对;考虑就瑞士预扣税申请抵免。
- 对于养老金资本,将意大利5%的申报与三年内申请瑞士源泉税退税相协调。
- 对于转让定价调整和居民身份冲突,遵守相互协商程序的三年期限(第26条第1款);不存在仲裁机制。
- 关注意大利对MLI的批准进展,并对照主要目的测试检验相关架构。
注释
- DBG第93条第1款和第3款(对董事费征收5%的联邦源泉税),https://www.droit-bilingue.ch/de-it/6/64/642.11-93-99.html;Legge tributaria del Cantone Ticino第4条第1款b项(见上文)。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