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洛·博罗梅奥:一位改革派大主教的养成
家族、罗马与大公会议的终结
卡洛·博罗梅奥(Carlo Borromeo)于1538年10月2日生于马焦雷湖畔的阿罗纳城堡,父亲为吉尔贝托·博罗梅奥伯爵(Gilberto Borromeo),母亲为玛格丽塔·德·美第奇(Margherita de' Medici)。其家族是米兰公国的显赫世家之一。该家族在米兰的创始人维塔利亚诺·博罗梅奥(Vitaliano Borromeo)生于1391年,父亲是帕多瓦人贾科莫·维塔利亚尼(Giacomo Vitaliani);他被其舅父、托斯卡纳银行家族成员乔瓦尼·博罗梅奥(Giovanni Borromeo)收养。维塔利亚诺于1416年取得米兰公民身份,出任菲利波·马里亚·维斯孔蒂公爵的总司库,并以银行业的盈利在马焦雷湖周边购置领地,其中包括1439年的阿罗纳、1441年的坎诺比奥和1449年的安杰拉。1 第A.I章提及十五世纪的博罗梅奥银行,该行在威尼斯设有商号,并于1431年在布鲁日、1435年在伦敦开设分行。该家族由此在一门之内汇聚了本章所论述的两种经济:商业信贷与教会财产。作为幼子,卡洛被注定献身教会,十二岁即获得一座修道院的收入。他在帕维亚学习法律,并于1559年获得民法与教会法博士学位。2
同年,其舅父乔瓦尼·安杰洛·德·美第奇(Giovanni Angelo de' Medici)当选为教宗,即庇护四世。新教宗将外甥召至罗马,册封其为执事级枢机,并于1560年使其实际上担任国务卿。同年,卡洛获授米兰总教区的永久管理权,但他直至1565年9月仍留在罗马,通过代理主教和辅理主教治理该教区。3 在罗马,他在特伦托大公会议的最后阶段主持教廷通信;该会议于1562年复会,并于1563年12月闭幕。他于1563年晋铎并祝圣为主教,1564年成为圣巴西德(Santa Prassede)领衔枢机。这些年月塑造了他。作为一名须将大公会议法令转化为具体指令的管理者亲历了大公会议之后,他离开罗马时深信:教会的改革取决于驻守本教区、巡视堂区、培养神职人员并严格执行纪律的主教。4
瑞士人的保护者
与瑞士的联系始于罗马。1560年,庇护四世任命其外甥为Protector Helvetiae(瑞士保护枢机),即在教廷代表天主教瑞士联邦成员利益的枢机。这一职务具有实际内容。天主教各州依赖教廷在外交上支持其对抗改革宗各州,依赖教廷给予豁免、任命康斯坦茨、库尔、锡永和洛桑的主教,以及为换取招募士兵而支付教廷年金。博罗梅奥家族还通过联姻与瑞士联邦相联系。1565年1月6日,卡洛的姐妹奥尔滕西娅(Ortensia)嫁给了雅各布·汉尼拔·冯·霍恩埃姆斯(Jakob Hannibal von Hohenems,即 Annibale Altemps);他是马克·西蒂希·冯·霍恩埃姆斯(Mark Sittich von Hohenems)的兄弟,而后者本人是卡洛的表兄弟,于1561年2月26日成为枢机,同年出任康斯坦茨主教。这桩婚姻之后,雅各布·汉尼拔被任命为教宗军队统帅。5 霍恩埃姆斯家族在瑞士联邦东部邻近的上莱茵地区拥有领地,凭借担任哈布斯堡王朝的雇佣军首领和官员,以及在教会和西班牙的任职而崛起。因此,博罗梅奥的瑞士人脉网络同时具有家族、军事和教会三重性质。
1565年9月进入米兰,并于1566年在当地常驻后,博罗梅奥成为提契诺安布罗斯诸谷的教区首长。意大利诸辖区的堂区隶属科莫,位于其教省之外,因此他在那里的影响力取决于他作为保护枢机的地位、教宗的委任以及科莫主教的合作。自1566年起,他在天主教各州和意大利诸辖区以格外的力度推行特伦托法令,将牧灵巡视与外交访问相结合。6 1570年,他亲自在瑞士巡行;他对天主教各州的牧灵和外交访问,使他亲眼目睹了神职人员和民众在道德和物质上的严重困境,这成为一项广泛改革计划的出发点。7 在卢塞恩,他与Schultheiss(市长)路德维希·普菲弗(Ludwig Pfyffer)合作,在后者与他本人的共同倡议下,耶稣会于1574年进入该城。他们的合作表明,他是如何将宗教改革与瑞士联邦内的天主教政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8
注释
- Giorgio Chittolini,“Borromeo, Vitaliano”,载于 Dizionario Biografico degli Italiani,第13卷(罗马,1971年),https://www.treccani.it/enciclopedia/vitaliano-borromeo_(Dizionario-Biografico)/(1391年生于帕多瓦人 Giacomo Vitaliani 与 Margherita Borromeo 之家;被 Giovanni Borromeo 收养;1416年取得公民身份;总司库;1439年阿罗纳、1441年坎诺比奥、1449年安杰拉;除威尼斯外,于1431年在布鲁日、1435年在伦敦设立分行)。另见第A.I章。 ↩
- Pablo Crivelli,“Borromeo, Carlo”,载于 Dizionario storico della Svizzera(DSS),2021年8月27日版本,https://hls-dhs-dss.ch/it/articles/010211/2021-08-27/(出生日期和地点、父母、十二岁获修道院院长职位收入、1559年在帕维亚获得 utroque iure 博士学位)。 ↩
- Crivelli(同上)。 ↩
- Crivelli(同上),关于晋铎日期(1563年)和圣巴西德领衔枢机头衔日期(1564年)。关于1562年复会及大公会议于1563年12月4日闭幕,见“Concilio di Trento”,载于 DSS,2014年2月25日版本,https://hls-dhs-dss.ch/it/articles/027053/2014-02-25/。 ↩
- Crivelli(同上)称 Mark Sittich von Hohenems 为博罗梅奥的表兄弟。Boris Ulianich,“Altemps, Marco Sittico”,载于 Dizionario Biografico degli Italiani,第2卷(罗马,1960年),https://www.treccani.it/enciclopedia/marco-sittico-altemps_(Dizionario-Biografico)/(1561年2月26日任执事级枢机,1561年任康斯坦茨主教;其兄弟 Annibale 于1565年1月6日与 Ortensia Borromeo 成婚,以及 Annibale 统率教宗军队);Herbert Frey,“Hohenems, Mark Sittich von”,载于 DSS,2006年11月21日版本,https://hls-dhs-dss.ch/it/articles/026330/2006-11-21/;Karl Heinz Burmeister,“Hohenems, von”,载于 HLS,2008年1月8日版本,https://hls-dhs-dss.ch/articles/019974/2008-01-08/(“als Söldnerführer und Beamte der Habsburger”以及通过教会和西班牙任职而崛起)。 ↩
- Crivelli(同上):自1566年起,他“in particolare nei cantoni cattolici e nei baliaggi italiani”推行特伦托指令,并进行“visite pastorali e diplomatiche nei cant. catt.”。Crivelli 将其在教区的常驻时间定为1566年。Michel de Certeau,“Carlo Borromeo, santo”,载于 Dizionario Biografico degli Italiani,第20卷(罗马,1977年),https://www.treccani.it/enciclopedia/santo-carlo-borromeo_(Dizionario-Biografico)/,记载其于1565年9月进入米兰。 ↩
- De Certeau,“Carlo Borromeo, santo”(同上),关于1570年的瑞士之行;Crivelli(同上),关于对天主教各州的牧灵和外交访问,以及神职人员和民众“grave situazione morale e materiale”。 ↩
- “Jesuiten”,载于 HLS,2011年1月13日版本,https://hls-dhs-dss.ch/de/articles/011718/2011-01-13/(1574年首次在卢塞恩落脚,“auf Initiative des Kardinals Karl Borromäus und des Schultheissen Ludwig Pfyff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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