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席上的银行:联邦刑事法院面前的企业责任
银行案件为何重要
《瑞士刑法典》第102条(SCC)规定,如果企业未采取一切必要且合理的组织措施防止其内部发生的某些犯罪(包括洗钱和贿赂),则该企业须承担刑事责任。第G.III章已阐述了该条款及其在提契诺州背景下的适用。如上一节所示,大多数企业案件以刑事处罚令方式结案。进入审判的案件则在贝林佐纳审理,结果不一。法院曾在一审中判决银行有罪,上诉庭撤销了其中数家银行的有罪判决,而联邦最高法院两次将最受瞩目的案件发回重审。对于卢加诺、日内瓦和苏黎世的银行而言,这些判决是关于法律对其组织有何要求、以及检方须提出何种证据的最具权威性的指引。
Credit Suisse可卡因案(2022年至2026年)
依据《瑞士刑法典》第102条对瑞士大型银行进行的首次审判于2022年6月27日结束。刑事庭判决Credit Suisse有罪,理由是其未能防止一个保加利亚犯罪组织的资产被洗白;该组织在2005年5月至2009年1月期间贩运可卡因并清洗其收益。法院对该银行处以200万瑞士法郎罚金,就已无法没收的资产判处逾1900万瑞士法郎的补偿性债权,并从该组织的账户中没收逾1200万瑞士法郎。Credit Suisse的一名前雇员被判洗钱罪,处20个月监禁,缓期执行。两名保加利亚公民和另一家瑞士银行的一名前雇员也被判有罪。1
上诉程序的走向颇不寻常。这名Credit Suisse前雇员于2023年4月去世。在2024年11月26日作出、次日公布的判决中,上诉庭将她的案件分离出来以便终止审理,并宣告UBS无罪;UBS已于2024年5月通过合并吸收了Credit Suisse。上诉庭的理由是,审查该银行的责任等同于对一名已无法为自己辩护的已故者作出有罪认定,将侵犯其无罪推定权利。2该案随后被提交至联邦最高法院。2025年1月6日,联邦最高法院撤销了上述分离决定,要求上诉庭将已故雇员的上诉与其他共同被告的上诉一并裁决。2025年7月7日,联邦最高法院又撤销了上诉庭2025年2月6日的另一项判决,并再次将案件发回重审。3在2026年3月3日的新判决中,上诉庭终止了针对已故雇员的程序,就《瑞士刑法典》第102条第2款项下的指控宣告UBS无罪,并撤销了对该银行施加的财务制裁。上诉庭部分维持了对两名共同被告的有罪判决,并因时间久远和程序违规而减轻了他们的刑罚。该判决可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尚未生效。4
该案引出了一个原则性问题。《瑞士刑法典》第102条第2款规定,企业责任不以自然人的责任为前提。然而,这一责任以企业内部发生了犯罪为前提。上诉庭认为,若不侵犯已故雇员的权利,就无法对其认定这一点。第G.III章曾记录,2025年3月有报道称联邦检察院(OAG)已提起上诉。此后的进展表明,当企业刑事诉讼在事实发生后持续近二十年、且相关个人死亡或下落不明时,诉讼会变得何等困难。
注释
- 联邦刑事法院,关于SK.2020.62号判决的新闻稿,2022年6月27日,https://www.bstger.ch/de/media/comunicati-stampa/2022/2022-06-27/1275.html。 ↩
- 联邦刑事法院,关于CA.2023.20号判决的新闻稿,2024年11月27日,列于https://www.bstger.ch/de/media/comunicati-stampa/2024.html;其内容在关于CA.2025.17号判决的新闻稿(见下注)中有概述。 ↩
- 联邦刑事法院,关于CA.2025.17号判决的新闻稿,2026年3月4日,https://www.bstger.ch/de/media/comunicati-stampa/2026/2026-03-04/1543.html(援引联邦最高法院2025年1月6日第7B_489/2024号判决和2025年7月7日第6B_227/2025号判决)。 ↩
- 联邦刑事法院,关于CA.2025.17号判决的新闻稿(见上注)。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