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与司法
维斯孔蒂家族和斯福尔扎家族通过一套官员等级体系管理其领土。在城镇中,由公爵任命的podestà(行政长官)或commissario(专员)主持法院和地方行政,并由公证人以及一名负责征收收入的referendario(财政官)协助。米兰的公爵文书院是十五世纪欧洲最发达的行政机构之一,它与这些官员就从修缮城堡到粮食价格的一切事务进行通信。这些信函保存在米兰国家档案馆(Archivio di Stato di Milano),是提契诺各区历史的重要史料。斯福尔扎文书院尤其留下了信函和法令登记簿,使历史学家得以详细追踪边境各区的日常事务。1
米兰国家还为该地区带来了第一套统一的上位法。关于诉讼程序、税收、食盐专卖和公共秩序的公爵法令在整个公国适用,对地方章程加以补充。1335年在维斯孔蒂新领主统治下修订的科莫章程,仍是包括卢加诺和门德里西奥在内的科莫所属各地区私法和刑法的主要渊源。2瑞士邦联成员后来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这一法律框架,因此在瑞士统治下的提契诺各辖区所适用的法律,几个世纪以来一直建立在伦巴第的基础之上。第A.II章将从卢加诺和洛迦诺的章程中追溯这种延续性。
税收与财政国家
维斯孔蒂和斯福尔扎家族的财政体系是当时最精密的体系之一。其主要组成部分包括:通过estimo(财产估值册)评定的土地税和户税等直接税;以食盐专卖以及对过境和销售货物征收的dazio(关税)为主的消费间接税;以及战时的特别征课。食盐是国家专卖品,由公爵国库在亚得里亚海或地中海沿岸购入,再通过持照商人以固定价格出售给民众。对于阿尔卑斯山谷而言,其畜牧和乳业经济需要大量食盐,盐价事关生存。食盐的供应在十五、十六世纪成为米兰与瑞士邦联成员之间持续谈判的议题。
dazio是另一根支柱。经过贝林佐纳、横渡湖泊或进入卢加诺和洛迦诺市场的货物须缴纳关税,税率由公爵税则确定,征收通常承包给承包商。包税制(appalto、incanto)将征收风险转移给私人企业家,他们预先向国库支付一笔固定金额,再从纳税人处收回并获取利润。3这是十五世纪伦巴第国家与私人资本之间主要的信贷形式之一,参与者既有提契诺各城镇的地方显贵,也有米兰的金融家。贝林佐纳通行费或卢加诺食盐的包税人,实际上就是公爵的债权人,只是没有这个名义而已。
注释
- Giuseppe Chiesi, Bellinzona ducale. Ceto dirigente e politica finanziaria nel Quattrocento(贝林佐纳,1988年)。 ↩
- 1335年科莫章程收录于Historiae Patriae Monumenta丛书。 ↩
- Chiesi(见上)。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