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并非国有银行的州立银行
Banca Cantonale Ticinese 的法律形式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它此后的历史。它冠以州名并享有公共特许权,却是一家私营公司,州政府只是少数股东。除最初五年的临时流动性支持外,其存款人并不享有州政府的任何担保。《瑞士历史词典》将其归入1840年至1860年第一波设立浪潮中的八家“混合型”州立银行之列——在这类机构中,私人股东与州政府共同出资、共同控制。1然而,这个名称让储户以为州政府在为银行兜底。1914年该银行倒闭时,名称与担保之间的混淆演变为一个政治问题。正因如此,州大议会为1915年的新机构特意选择了一个截然不同的名称——“Banca dello Stato”(国家银行)。
该银行与州政府的关系屡屡引发诉讼。1882年,州政府开征千分之五的银行券发行税。银行援引1858年的三十年免税待遇,拒绝缴纳。在1885年2月7日的判决中,联邦法院认定,该免税待遇设立了一项具有财产性质的真正私权,州政府不得在其1890年到期之前任意撤销,并判令州政府退还已征收的税款。21892年,银行与州政府再度对簿联邦法院。1890年,州出纳官 Luigi Scazziga 侵害州库的欺诈行为曝光后,银行依据其所称于1878年约定的往来账户,起诉州政府要求支付734,870瑞士法郎及利息。州政府抗辩称,章程第108条规定政府与银行之间的争议应提交仲裁。在1892年11月11日的判决中,作为唯一审级的联邦法院认定该抗辩不成立,理由是仲裁协议不能指向一项尚不存在的法律关系,因此该请求可以在法院审理。3这些案件是瑞士州立银行史上一个反复出现的主题的早期例证:银行作为享有既得权利的商业企业,与银行作为州政策工具,二者之间存在张力。
银行券发行及其终结
与当时许多州立银行一样,Banca Cantonale Ticinese 发行自己的银行券。发行银行券是早期瑞士银行的主要特权。十九世纪有六十多家机构发行过银行券,到该世纪末仍有三十六家在发行。1874年联邦宪法赋予联邦就发行银行立法的权力。1881年的联邦法律随后规定发行银行有义务兑付其银行券并持有黄金准备。1891年,发行垄断权转归联邦。依法于1905年设立的瑞士国家银行于1907年开始营业。其银行券取代了私营银行和州立银行的银行券,后者在1910年之前均已退出发行。4失去银行券发行权改变了州立银行的经营模式。银行券曾提供无需付息的廉价资金。此后,各银行只能依靠储蓄存款、往来账户和债券,而在这些方面它们必须与新兴的商业银行和大众银行竞争。Banca Cantonale Ticinese 经营瑞士国家银行在贝林佐纳的代理处,这一角色使两家机构关系密切;当这家州立银行停止支付时,这对中央银行而言便成了一项负担。5该银行还发行以抵押品担保的债券。现存一批日期为1888年6月6日、面值500法郎、利率4%的特别债券空白凭证,表明它通过以不动产(包括米兰的物业)为担保的票据在债券市场上融资。6
要点。Banca Cantonale Ticinese 经1858年6月8日立法法令批准设立,是一家资本为100万瑞士法郎的股份有限公司,州政府持有5,000股中的1,000股。它接管了1833年设立的州储蓄银行,获得了独家银行特许权、银行券发行权和三十年免税待遇,并有一名政府代表进入其董事会。其负债并不享有州政府的永久担保。1885年,联邦法院支持了该银行针对州政府的税收特权。1914年该银行倒闭时,其名称误导了那些以为州政府在为其兜底的存款人。
注释
- Froidevaux,“Banche cantonali”(同上)。 ↩
- BGE 11(1885年2月7日判决,同上)。 ↩
- BGE 18 No. 146(同上):“Nel 1890 essendo venute alla luce le frodi commesse a danno dell'erario del Cantone dal Cassiere cantonale Luigi Scazziga”;“un pactum de compromittendo non è da riferirsi ad un rapporto giuridico, che ancora non esiste”;判决主文:“L'eccezione del compromesso sollevata dalla parte convenuta è dichiarata infondata.” ↩
- Peter Püntener,“Banche di emissione”,载于 DSS,2009年8月6日版本,https://hls-dhs-dss.ch/it/articles/013746/;Olivier Frédéric Dubuis,“Banknoten”,载于 HLS,2004年11月4日版本,https://hls-dhs-dss.ch/de/articles/013750/(“mehr als 60 Institute, wovon Ende des 19. Jahrhunderts noch 36 tätig waren”;1891年发行垄断权归联邦;1907年瑞士国家银行开业)。 ↩
- 瑞士国家银行,Geschäftsbericht 1914(Bern 1915),https://www.snb.ch/dam/jcr:4249e5f6-2667-40b9-8206-0fcd54078990/annrep_1914_komplett.de.pdf(Banca Cantonale Ticinese 暂停支付后,瑞士国家银行的“Agentur Bellinzona”不得不由其自身员工经营)。 ↩
- Spink,拍品“Banca Cantonale Ticinese, 4 %-Obligation 500 Franken, Bellinzona, 6 June 1888”,https://spink.com/lot/SW1008000289;Spink,拍品 SW1014000133,https://spink.com/lot/SW1014000133(特别债券,第VII系列,以米兰物业作担保)。拍卖行的图录说明属于二手资料,此处仅就实物本身加以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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