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度与问责:从《债务法》到行业倡议——概述与总结
在前几章所述案件、非政府组织施加的压力以及国际法发展的影响下,过去十年中对贸易和金融施加的透明度与问责要求成倍增加。在瑞士,《瑞士债务法》(CO)自2021年起要求大型公司就非财务事项提交报告,并要求从事原材料开采的公司公布其向政府支付的款项。“负责任跨国企业”全民倡议于2020年获得民众多数支持但未获各州多数支持,由此催生了一项反提案,对来自冲突地区的矿产和童工问题规定了尽职调查义务。国际透明度倡议进一步完善了这一框架。本章介绍这些要求,分析其对日内瓦金融中心的意义,并作为H部分的结尾。
五句话概要
- “负责任跨国企业”倡议于2020年11月29日获得民众多数支持但未获各州多数支持,由此产生的反提案在《瑞士债务法》中引入了非财务事项报告以及有关冲突矿产和童工的尽职调查义务。
- 采掘企业须公布其向政府支付的10万瑞士法郎及以上的款项,但贸易业务被排除在外,除非联邦委员会扩大规则的适用范围,尽管部分贸易商已在采掘业透明度倡议框架内作出了自愿承诺。
- 《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和欧盟尽职调查指令将人权责任延伸至企业的价值链,这一责任可能涉及日内瓦的贸易商和银行。
- 透明度与问责可以成为金融中心的卖点,前提是实践与承诺相符,而设在日内瓦的非政府组织正以核实这一点为己任。
- 贸易的风险——欺诈、制裁、洗钱、腐败、侵犯人权——源于日内瓦作为过境之地的地位。若能严格执行,规范这些风险的框架将使金融中心有别于其竞争对手。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