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技艺
十八世纪的新教银行家从事一系列业务,这些业务在今天会被区分开来,但在当时却集中于同一商号之内。
第一是代理业务。银行家代表客户行事:买卖货物、票据和证券,收取债款并进行支付。他按交易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只要银行家本人不对交易的顺利完成作出担保,代理业务就构成一项稳定且风险相对较低的收入来源。
第二是外汇。银行家经营汇票,买进卖出,承兑并付款。他从汇率差价和佣金中获利。他承担出票人和承兑人违约的风险,以及汇率波动的风险。
第三是吸收存款和管理资金。银行家接受客户的资金,予以保管,代表客户进行投资,或将其用于自己的业务,并支付利息。他为富裕家族管理年金和公共证券的投资组合。这项业务预示了现代的财富管理。
第四是信贷。银行家向商人、制造商、私人和国家提供垫款。他为国际贸易、制造业和公共开支提供融资。这是利润最丰厚、风险也最大的业务。
第五,也是最后一项,是发行借款。银行家帮助一个国家或大型机构向投资者发行借款。他收集认购,有时为部分发行提供担保,并将证券分销给他的客户。他收取佣金,并常常享有优惠条件。这项业务预示了投资银行业务。
要点。新教银行的商号集代理业务、外汇、存款与资金管理、信贷以及借款发行于一身。财富管理、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在今天各自独立,却都能在这些商号中找到共同的祖先。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