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1年的召回:改革家与城市之间的契约
加尔文不在期间,日内瓦经历了一段动荡时期。各派系相互对立。围绕条约的解释以及伯尔尼在某些领地上的权利,日内瓦与伯尔尼的关系日趋紧张。1教会的组织工作仍未完成,在宗教改革支持者看来,纪律方面也有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1540年前后,支持加尔文的派系在市议会中占了上风,该城决定召回这位改革家。
加尔文犹豫不决。他担心重蹈此前经历过的冲突。他最终同意了,并提出了自己的条件,于1541年回到日内瓦。2他是在初秋返回的。3他随即向市议会提交了一份旨在组织教会的法令草案。经过讨论和修改,《教会法令》于同年获得通过。4
1541年的召回可以被解读为一位改革家与一座城市之间的契约。城市得到了一位组织者,他能够构建其教会,赋予其国际合法性,并稳定一个被二十年冲突所动摇的社会秩序。加尔文则得到了使他能够履行使命的制度,尤其是负责纪律的长老法庭(Consistory)。双方各自保留了自己的特权:市议会仍然享有主权,《教会法令》是共和国的一项法律;教会拥有自己的组织,但须服从官员们所确立的框架。
这一妥协并未消除种种张力。在随后的十四年里,加尔文面对着一股强大的反对力量,其成员是对牧师和难民日益增长的影响力心怀不满的日内瓦老家族。直到1555年这股反对力量失败之后,加尔文的地位才得以稳固。5这一时间顺序对经济史而言十分重要,因为根据前引的2025年研究,正是从1555年起,对高利贷放贷的控制开始变得更加严格,而恰在此时,一波大规模的移民潮正在兴起。6
要点。1541年召回加尔文建立在一种妥协之上:共和国保留其立法主权,教会则获得一套由一项世俗法律即《教会法令》所确立的自身组织。这一妥协在数个世纪中构建了公共权力与城市道德机构之间的关系,并为后续各章所描述的经济活动规制奠定了基础。
注释
- Archives d’État de Genève,“Première période (1517-1555)”:1537年1月,加尔文和法雷尔提交了关于教会组织的“条款”,并要求市民宣誓,“然而,这第一次尝试因部分市民的反对而失败”;1538年4月两位改革家被驱逐;Dictionnaire historique de la Suisse(DHS)(《瑞士历史辞典》),词条“Calvin, Jean”:“1538年复活节,因在圣餐施行问题上发生冲突[……]法雷尔和C.被逐出日内瓦”;Wikipedia(en),词条“John Calvin”:围绕与伯尔尼统一礼仪(无酵饼)的冲突、拒绝举行圣餐、骚乱、市议会下令离城。 ↩
- 词条“John Calvin”,Wikipedia(en),见前引。 ↩
- Wikipedia(en),“John Calvin”:1541年9月13日在官方护送下返回日内瓦;《教会法令》于1541年11月20日经市议会通过;Dictionnaire historique de la Suisse(DHS),词条“Calvin, Jean”:1540年决定召回,1541–1542年起草三份基本文件。 ↩
- 词条“Calvin’s Geneva”,Wikipedia(en),见前引,该词条将《教会法令》的时间定为1541年。 ↩
- Wikipedia(en),“John Calvin”:“1555年:反对派(佩兰派)失败;加尔文的权威得以稳固”;William G. Naphy, Calvin and the Consolidation of the Genevan Reformation,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1994(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于2003年再版,ISBN 978-0-664-22662-6)。 ↩
- Revue européenne des sciences sociales,2025/1,第155页及以下,摘要见前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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