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石油公司:治理与问题
非洲国家石油公司——尼日利亚、安哥拉、刚果、加蓬、赤道几内亚、喀麦隆、加纳等国的国家石油公司——是日内瓦贸易商在石油领域的主要交易对手。它们持有归属于国家的那部分产量,负责其销售,并将收入转交国库。其治理状况决定了石油租金在国家、高管和中间人之间如何分配。
这种治理的质量差异很大。有些公司公布其销售情况、组织招标并全额转交收入。另一些则通过私下协商、以不透明的条件进行销售,并保留部分收入用于预算外支出。第H部分所述的腐败案件——刚果、科特迪瓦、安哥拉——涉及国家公司或其子公司,其高管收受贿赂以授予合同。
对日内瓦贸易商而言,国家公司既是不可或缺的合作伙伴,也是一种风险。货物分配程序、高管身份、付款去向和销售透明度,都是需要保持警惕的要点。多个非洲国家已加入的采掘业透明度倡议(EITI)已将其要求扩展至国有企业的销售。已就此作出承诺的贸易商会公布其付款情况。1
注释
- 2019年EITI标准第4.2项要求,涉及国家份额产量的销售,按购买公司分列;采掘业透明度倡议,“Le commerce des matières premières”(大宗商品贸易),eiti.org,前引。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