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与中间人的责任
上文所述 Trafigura 前二号人物被判处监禁,标志着一个转折点:2003年引入的企业刑事责任,此前一直用于制裁法律实体,而其高管并未受到追诉。批评者将这种状况斥为有罪不罚。2024—2025年的公开审判表明,瑞士联邦检察署有意在追诉公司的同时,追诉自然人,包括高管和中间人,而法院也准备判处监禁刑。1 腐败款项所经手的中间人、代理人和业务介绍人同样面临风险:上述案件导致瑞士国内外的中间人被定罪。
对于日内瓦各贸易公司的高管而言,这一发展改变了利弊权衡。企业罚金是由股东承担的成本,而监禁刑则是高管无法投保的个人风险。合规计划(其组成部分见上一节)除保护公司外,也已成为对个人的保护。为合规计划提供资源、加以执行并留存记录的高管,可降低其个人风险敞口;规避合规计划的高管,则会加大这种风险。由此,瑞士法律虽姗姗来迟,终究赶上了美国和英国的个人问责逻辑。
注释
- “Pétrole en Angola : Trafigura est la première firme condamnée pour corruption à l’issue d’un procès en Suisse”(安哥拉石油案:Trafigura 成为首家经瑞士审判被判腐败罪的公司),见参考文献;联邦刑事法院2025年1月31日判决。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