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训
这三起案件具有共同特征,从业者可以从中汲取教训。
第一点涉及地理。相关事实发生在刚果共和国、科特迪瓦、刚果民主共和国、安哥拉和厄瓜多尔,这些都是石油或矿产生产国,其机构脆弱,资源的获取取决于公共决策。第I部分将再论这些案件的非洲维度。在国家控制资源的市场中,腐败风险在结构上与之密不可分。
第二点涉及中间人。在这三起案件中,贿赂款都经由代理人、空壳公司和业务伙伴流转,其佣金或收益掩盖了资金的最终去向。对中间人的控制——其身份、其报酬以及所提供服务的真实性——是任何反腐败合规计划的核心。
第三点涉及金融中心。贿赂款经由瑞士银行账户流转,这既确立了瑞士当局的管辖权,也牵涉到银行。反腐败斗争与前一章所述的反洗钱斗争在此交汇,因为执行这些付款的银行本应察觉其异常性质。
第四点涉及制裁。正如《Le Temps》就Trafigura所指出的,以500万瑞士法郎为上限的罚金相对于这些公司的利润而言只是象征性的。吸收利润的补偿性请求权更为重要,但其数额并不超过犯罪所得。关于提高罚金上限和引入更具威慑力的制裁的讨论,在瑞士仍在继续。1
第五点涉及自然人。Gunvor案仅导致基层员工被定罪,而Trafigura案则追究到了一名前高管。D部分在论及私人银行家时曾涉及的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责任,正再次成为一种威慑手段。
最后,第六点涉及合作。Glencore因其配合而获得减轻处罚,而Gunvor则因再犯而受到制裁。公司对调查的态度——合作、整改、透明——会影响制裁。
注释
- 《瑞士刑法典》第102条第1款(SCC)(droit-bilingue.ch):“在此情形下,企业应被处以不超过五百万瑞士法郎的罚金”;第3款:“法院应特别根据罪行的严重程度、组织缺陷的程度和所造成的损失,以及企业的经济能力确定罚金”;国民院法律事务委员会,2022年11月11日关于Hurni议会倡议21.509“Pour une punissabilité des entreprises criminelles”(关于犯罪企业的可罚性)的报告(该倡议于2021年12月8日提交,提议将《瑞士刑法典》第102条第2款扩展至所有重罪和轻罪):以16票对9票建议不予采纳,多数意见认为“现行法律已能够处理该议会倡议所欲解决的问题”,少数意见则认为“《瑞士刑法典》第102条下可罚行为的清单值得扩展”。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