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框架:透明度、瑞士气候评分、漂绿
瑞士在欧盟的细致监管与不作为之间选择了一条中间道路。第一根支柱是企业透明度。2024年1月1日生效的《气候信息披露条例》要求员工至少五百人、且资产负债表总额达2000万瑞士法郎或营业额达4000万瑞士法郎的上市公司、银行和保险公司发布气候事项报告。首批报告涵盖2024财政年度。12025年6月,联邦委员会暂停了该条例的修订,以待欧盟法规明朗化,而欧盟法规当时正在简化之中。2
第二根支柱是Swiss Climate Scores,即联邦委员会于2022年6月推出、并于2023年12月8日更新的金融投资气候透明度指标。这些指标提供有关化石燃料和可再生能源敞口、与气候目标的兼容性以及净零承诺的信息。其适用属自愿性质。2023年春,第一家瑞士银行针对其管理的全部资产公布了这些指标,随后一家大型银行于2023年11月将其应用于约六十只基金。3在2023年夏季接受调查的资产管理人中,有三分之一表示打算在近期使用这些指标。4
第三根支柱涉及“漂绿”,联邦委员会将其定义为就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可持续特征误导客户的做法。联邦委员会于2022年12月16日阐明了其立场,指示一个工作组研究相关措施,随后于2024年6月19日注意到行业新的自律规定,同时保留根据欧盟动态审查国家规定的权利。52026年3月,联邦重申,可持续性仍是瑞士金融中心质量和竞争力的关键因素。6
| 支柱 | 工具及日期 | 性质 |
|---|---|---|
| 企业透明度 | 《气候信息披露条例》,2024年1月1日 | 对大型企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具有强制性 |
| 投资透明度 | Swiss Climate Scores,2022年6月,2023年12月更新 | 自愿 |
| 打击“漂绿” | 2022年联邦委员会立场;2024年6月认可自律 | 自律,可能进行审查 |
| 客户偏好 | 瑞士银行家协会的自律 | 对会员具有约束力 |
| 可持续产品 | 资产管理协会的自律 | 对会员具有约束力 |
注释
- 国际金融事务国务秘书处,“Sustainable Finance”,sif.admin.ch(2026年9月访问)。 ↩
- 国际金融事务国务秘书处,同上。 ↩
- 国际金融事务国务秘书处,“Swiss Climate Scores ont le vent en poupe”[Swiss Climate Scores势头强劲],sif.admin.ch,2023年12月11日。 ↩
- 国际金融事务国务秘书处,2023年12月11日,同上。 ↩
- 国际金融事务国务秘书处,“Sustainable Finance”,同上。 ↩
- 国际金融事务国务秘书处,同上。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