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的分配
非洲大宗商品贸易的核心问题,是价值在生产国、贸易商和消费者之间如何分配。非洲国家出口未经加工的大宗商品,而集中了相当大一部分附加值的加工和销售环节却在别处进行。贸易商通过其利润、物流和金融服务获取部分价值,有时也借助支配地位或有问题的做法。
对日内瓦大宗商品贸易的批评涉及以下几点:生产国获得的价格,因信息不对称或腐败有时低于市场价格;预付融资,以高昂的未来承诺为代价提供即时流动性;税务优化,将利润安排在低税司法管辖区;以及不透明,使生产国公民无法核查本国政府的收入。1
贸易商则回应称,他们提供了生产国无法独自提供的不可或缺的服务——销售渠道、融资、物流、风险管理;他们在利润微薄的竞争性市场中经营;并通过所支付的价格和缴纳的税款为这些国家贡献收入。他们还指出了在透明度和合规方面取得的进展。
这场争论无法笼统地得出结论。它取决于产品、国家、合同和具体做法。销售和付款的透明度、国家公司治理的质量、买方之间的竞争以及生产国的谈判能力,是决定性因素。日内瓦金融中心希望这场争论建立在可核实的事实基础之上,而这以透明度承诺为前提,后续各章将对此进行探讨。
注意。非洲生产国与贸易商之间的价值分配,取决于所获得的价格、预付融资的条件、利润的所在地以及付款的透明度。与非洲国家公司打交道的日内瓦贸易商必须能够证明其业务的公平性与合规性。
注释
- Déclaration de Berne,Swiss Trading SA. La Suisse, le négoce et la malédiction des matières premières(瑞士、大宗商品贸易与资源诅咒),洛桑,Éditions d’en bas,2011年;自然资源治理研究所(NRGI),Big Sellers,2019年6月(所识别的销售中有79%,即1.2万亿美元,发生在2017年资源治理指数中得分为“弱”或“差”的国家);国际危机组织(International Crisis Group),Oil or Nothing: Dealing with South Sudan’s Bleeding Finances,2021年10月6日(贸易商的预付融资接近甚至超过10亿美元);Public Eye,“Payment transparency: and Switzerland?”(2011年至2013年向撒哈拉以南非洲十大石油生产国支付了550亿美元)。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