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非洲当局的关系
在非洲,日内瓦的市场参与者要与做法各异的税务机关、中央银行、金融监管机构和检控机关打交道。非洲税务机关在国际援助计划以及若干非洲国家参与的自动信息交换的支持下实力增强,对贸易商和企业集团的转让定价进行审查,有时作出数额可观的补税调整。中央银行管控外汇和资金汇回,其规则随储备状况而变化。金融监管机构监管当地银行和支付,而检控机关——其中一些在资产追回方面与瑞士积极合作——则对腐败进行调查。1
与这些当局打交道需要知识、耐心和透明。一家按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标准记录其转让定价的贸易商、一家回应司法协助请求的银行、一位遵守外汇规则的投资者,能够避免F部分所述的争议,并建立起良好声誉,而彼此联网的非洲当局会相互传递这种声誉。总部设在日内瓦、为这些当局提供培训和咨询的国际组织,对金融中心的从业者而言是信息来源,有时也是调解人。
注释
- 无国界税务稽查员(Tax Inspectors Without Borders,tiwb.org),“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的联合倡议”,旨在支持发展中国家的税务审计能力;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Economic Development in Africa Report 2020: Tackling Illicit Financial Flows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Africa(关于出口低开发票的估算、矿产品的特点);瑞士国际金融国务秘书处(SIF),“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FATF)”(第五轮评估于2024年10月启动)。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