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今日银行家的眼光解读加尔文
加尔文为评判一笔借款所提出的标准,可以与当今金融机构在法律、监管和社会期望影响下所适用的原则相互对照。这种比较并不意味着存在直接的传承关系,但它可以让人看出某些问题的持久性。
第一项标准排除向穷人发放有息借款,这在消费者保护规则中得到回应。瑞士消费信贷立法要求放贷人审查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并禁止发放会导致借款人过度负债的信贷。1关于小额信贷的争论——其解放的承诺有时让位于过度负债危机——表明,如何公平地为面向贫困人群的信贷定价,这一问题仍悬而未决。2
第二项标准要求借款人从借款中获得的收益至少与放贷人相当,这对应于对一项融资经济可行性的分析。审慎的银行家会核实所融资的项目能否产生足够的收益,以偿还信贷并回报借款人。参与型贷款和夹层融资将放贷人与借款人的经营成果挂钩,延续了利润共享的理念。
第三项标准援引法定上限,对应于消费信贷法所规定的最高利率以及对高利贷的刑事惩处。第四项标准援引公共利益,在与可持续发展挂钩的融资以及对贷款社会和环境影响的关注中得到延续。最后,第五项标准拒绝以通行惯例为挡箭牌,提醒我们:符合市场惯例并不足以保证交易的公平。历次金融危机表明,普遍流行的做法可能存在严重问题。
| 加尔文主义标准 | 对应的当代原则 |
|---|---|
| 不向穷人索取利息 | 信用评估,防止过度负债 |
| 放贷人与借款人分享收益 | 项目可行性分析,参与型贷款 |
| 由官方规定上限 | 法定最高利率,对高利贷的刑事惩处 |
| 公共利益 | 与可持续发展挂钩的融资,社会影响分析 |
| 正义优先于惯例 | 超越市场惯例、对公平性的独立评估 |
| 慈善优先 | 社会责任政策,慈善事业 |
示例。一家银行向一家公司发放500万瑞士法郎的贷款,年利率4%,用于资助一项预期收益率为10%的投资。该公司每年产生50万瑞士法郎的收益,支付20万瑞士法郎利息,保留30万瑞士法郎。加尔文主义关于公平分享的条件得到满足。如果项目收益率降至3%,该公司只能产生15万瑞士法郎的收益,却须支付20万瑞士法郎:这笔贷款对借款人而言变成了毁损价值的贷款。不核实项目可行性的银行,会使其客户和自身都面临违约风险。以上数字均为虚构。
注释
- 2001年3月23日《联邦消费信贷法》(消费信贷法,LCC;SR 221.214.1),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第28条(信用评估,还款须能在36个月内完成;联邦司法局,“Loi sur le crédit à la consommation”,bj.admin.ch);国家教育、研究和创新秘书处/联邦司法和警察部(SERI/FDJP),“Taux d’intérêt maximal pour les crédits à la consommation : baisse au 1er janvier 2026”(sbfi.admin.ch):根据LCC的实施条例(《消费信贷条例》,OLCC),自2026年1月1日起,现金贷款的最高利率为10%,透支额度为12%(此前分别为11%和13%)。 ↩
- Center for Global Development,“Backgrounder on India’s Microfinance Crisis”(cgdev.org):安得拉邦于2010年10月15日颁布法令,针对被指控收取高利贷利率并采用强制手段的小额信贷机构,这些手段“导致借款人陷入贫困,在某些情况下导致自杀”(官方文件提及与小额信贷有关的自杀54起),在完成登记之前暂停放款和收款;SKS Microfinance于2010年夏季上市,该法令颁布后股价下跌约40%。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