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与资源共享
面向独立资产管理人的服务平台的兴起,是应对监管变革最重要的举措之一。平台向多家资产管理人提供共享职能:合规、风险管理、技术、行政管理、与托管银行的关系,有时还包括办公场所和行政人员。资产管理人保留与客户的关系及其管理上的自主性,同时受益于一个仅凭自身无力承担的组织架构。
多种模式并存。在一些模式中,每家资产管理人保留自己的牌照,并向平台购买服务。在另一些模式中,资产管理人成为一家容纳多个团队的单一持牌实体的雇员或合伙人。还有一些模式中,银行向其合作资产管理人提供超出托管和执行范围的扩展服务。
这些平台遵循上一章所述的经济逻辑:将固定成本分摊到更大规模的资产上。它们也存在风险,尤其是集中风险、依赖风险,以及平台与销售产品的机构存在关联时的利益冲突风险。无论在日内瓦还是在苏黎世,平台的发展都在改变行业结构,催生出介于单打独斗的资产管理人与银行之间的中等规模参与者。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