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科斯、杜瓦利埃、阿拉伯之春:其他案例
瑞士的资产追回框架建立在一系列案件之上,其中有几起并非非洲案件。对它们加以比较,有助于理解非洲的情况。Marcos案始于1986年对被推翻的菲律宾总统资产的冻结,这是联邦委员会首次在任何司法协助请求提出之前就下令预防性冻结。经过多年诉讼才完成的返还确立了这一做法。在Duvalier案中,由于海地不提供司法合作,这位海地独裁者的资产被冻结了二十多年,并于2011年促成一部特别法的通过,允许在来源国不作为时予以没收,这是2015年法律的前身。至于2011年“阿拉伯之春”期间针对被推翻的突尼斯和埃及总统及其亲信资产的冻结,则表明了这一框架的迅速,也表明了返还的迟缓。1
这些案件带有一个共同的教训:冻结很快,返还很慢。迟缓的原因在于来源国:其法院必须认定资金来源非法,而其历届政府并非总有兴趣这样做。非洲案件——Abacha案;Mobutu案,其资产因刚果没有提起诉讼而最终退还给继承人;安哥拉案——都遵循了同样的模式。瑞士框架已经演变,通过非法来源推定以及在国家不作为时予以没收来减少这种依赖,但它无法取代来源国的法院。在瑞士被冻结数十年的部分资产将继续处于冻结状态。
注释
- 《返还非法资产联邦法》,通称“lex Duvalier”,于2011年2月1日生效,使自1986年起被冻结、金额约570万瑞士法郎的资产得以没收(“‘Lex Duvalier’ enables Switzerland to confiscate and repatriate illicit dictator assets”,MercoPress,2011年2月2日);据瑞士联邦外交部(同上),针对Ben Ali和Mubarak的冻结分别于2011年1月19日和2月11日实施;关于Marcos案,见瑞士联邦外交部,“Restitution des avoirs illicites”(返还非法资产),同上,该文将其列为首起冻结案件(1986年)。↩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