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语进行的诉讼与仲裁
诉讼语言决定着诉诸司法的途径和辩论的质量。日内瓦法院以法语开庭,民事、刑事和行政诉讼均以法语进行。对讲法语的当事人而言,这一状况带来优势:他们以自己的语言进行诉辩,能够理解裁判并跟进庭审。对不讲法语的当事人而言,这就需要翻译和口译。
F部分所述的国际仲裁允许当事人自由选择程序语言。日内瓦承办以法语、英语以及偶尔以其他语言进行的仲裁。涉及法语当事人——法国、比利时或非洲公司,法语国家的国家公司——的仲裁往往以法语进行。为了以该语言按国际仲裁的标准进行仲裁,日内瓦拥有一批可供选任的仲裁员和代理律师。这一能力构成了法语当事人选择日内瓦而非以英语为主导的伦敦或新加坡作为仲裁地的理由。
2025年生效的《瑞士民事诉讼法》(CPC)修订允许各州在国际商事法院的诉讼中接受英语,这表明瑞士金融中心正在寻求向全球商业语言开放,同时不放弃其官方语言。1 对日内瓦而言,挑战在于将面向法语客户的法语优势与面向国际客户的英语通道结合起来,第三章将对此展开论述。
| 领域 | 法语的贡献 |
|---|---|
| 法律传统 | 与法语大陆法体系(包括OHADA)共享概念 |
| 文书起草 | 精确、细腻,法语客户无需翻译 |
| 咨询 | 理解客户、信任关系、文化规范 |
| 诉讼 | 日内瓦法院以法语开庭,以法语进行的仲裁 |
| 大宗商品贸易 | 以法语与非洲和马格里布的合作伙伴谈判 |
注释
- 联邦委员会,2023年9月6日新闻稿:《瑞士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定于2025年1月1日生效;MLL Legal,“Révision du code de procédure civile suisse au 1er janvier 2025”(mll-news.com):该修订“为各州宣布商事法院对某些类别的国际商事争议具有管辖权奠定了基础”,在此类情况下,各州可规定诉讼“亦可以英语”进行。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