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仲裁
以双边投资协定和多边公约为基础的投资者与国家间仲裁,是日内瓦发挥作用的另一个领域。瑞士已缔结了一个庞大的双边投资协定(BIT)网络,其规模位居世界前列;这些协定保护瑞士在海外的投资,并允许投资者将其与东道国之间的纠纷提交国际仲裁。1设在日内瓦的贸易公司、银行和集团曾利用这些机制,尤其是在其投资遭到征收或受到阻碍的国家。
日内瓦作为仲裁地或听证地承办投资仲裁,当地从业人员以代理人和仲裁员的身份参与其中。该市也是讨论这一制度改革的场所,尤其是在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的论坛上;这一制度因其费用高昂、透明度不足以及对国家监管能力的影响而受到批评。2
对金融中心而言,投资仲裁具有实际意义:它是保护日内瓦客户和公司在高风险国家(尤其是非洲、拉丁美洲和亚洲)投资的工具之一。I部分将在与非洲关系的背景下再谈这种保护。
注释
- Foraus, “Les cinquante ans du réseau suisse d’accords de promotion et de protection des investissements”(瑞士投资促进和保护协定网络五十年)(2012年1月17日):瑞士拥有120多项双边投资协定(BIT),是仅次于德国和中国的世界第三大网络;该文提及Philip Morris依据1988年《瑞士—乌拉圭双边投资协定》对乌拉圭提起的程序。瑞士国家经济事务秘书处(SECO),“Accords concernant la protection des investissements”页面(seco.admin.ch):这些协定保护企业免受任意干预和无补偿征收。 ↩
-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第三工作组(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改革),2017年授予的任务(uncitral.un.org):工作内容包括仲裁员和法官行为守则、常设机制(一审法庭和上诉法庭)、咨询中心、争端预防和损害赔偿评估指南,以及关于实施的多边文书;第55届会议于2026年10月举行。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