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其他金融中心为镜看日内瓦
与其他金融中心进行比较,有助于评估宗教与其他因素各自的分量。阿姆斯特丹是一座归正宗城市,在十七世纪凭借其市立汇兑银行、证券交易所和贸易公司,成为欧洲首屈一指的金融中心。1新教中心伦敦在十八世纪接替了这一地位,拥有英格兰银行和一个规模空前的公债市场。2联邦的归正宗城市巴塞尔和苏黎世也成为重要的金融中心。
然而,天主教中心也并非缺席。热那亚凭借其对西班牙王室的贷款和汇兑集市,在十六世纪末和十七世纪初主导了欧洲金融。3巴黎在十九世纪成为一个重要中心。天主教城市卢加诺在二十世纪确立了瑞士第三大金融中心的地位。米兰、马德里和维也纳都曾有过各自的银行业鼎盛时期。
二十一世纪的大型金融中心呈现出更为鲜明的对比。新加坡、香港和迪拜在新教仅起边缘作用的社会中发展出了领先的金融中心。它们的成功建立在稳固的制度、公认的法律确定性、有吸引力的税制、高质量的基础设施、有利的地理位置和坚定的政治意志之上。
这些比较表明,宗教本身并不决定金融中心的形成。决定性因素似乎是制度、网络、资本积累、地理位置和法律确定性。加尔文主义传统在日内瓦促成了其中若干因素,特别是制度和网络,但其他中心通过其他途径也取得了可比的成果。
| 金融中心 | 主导宗教传统 | 崛起的主要因素 |
|---|---|---|
| 热那亚(16–17世纪) | 天主教 | 对西班牙王室的贷款、汇兑集市、家族网络 |
| 阿姆斯特丹(17世纪) | 归正宗 | 海上贸易、汇兑银行、证券交易所、宗教宽容 |
| 伦敦(18–20世纪) | 圣公会 | 公债、商业帝国、中央银行 |
| 日内瓦(18–21世纪) | 归正宗 | 胡格诺派网络、外国公共财政、稳定、财富管理 |
| 卢加诺(20–21世纪) | 天主教 | 毗邻意大利、跨境财富管理 |
| 新加坡(20–21世纪) | 宗教多元 | 制度、法律确定性、地理位置、公共政策 |
| 迪拜(21世纪) | 伊斯兰教 | 税制、基础设施、地理位置、公共政策 |
注释
- Wikipedia (en),“Bank of Amsterdam”:由阿姆斯特丹市“于1609年设立”的银行,是第一家提供不能直接兑换为铸币的账户、银行货币和账面转账的公共银行;“荷兰盾在17和18世纪是欧洲事实上的储备货币”。 ↩
- Wikipedia (en),“Bank of England”:1694年7月27日的皇家特许状(《吨税法》),以年息8%向政府贷款120万英镑,由1268人在十二天内认购完毕;Wikipedia (en),“Consol (bond)”:亨利·佩勒姆(Henry Pelham)于1752年对年金债券进行整合。 ↩
- Luciano Pezzolo 和 Giuseppe Tattara,“‘Una fiera senza luogo’: Was Bisenzone an International Capital Market in Sixteenth-Century Italy?”,The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第68卷第4期,2008年,第1098-1122页:“从十六世纪中叶到十七世纪初,热那亚银行家从各种来源筹集资金并将其贷给西班牙国王。这一切得益于贝桑松(Bisenzone)汇兑集市,它在热那亚人的控制下建立了一个高效的金融网络”;“贝桑松在许多方面是一个在国际范围内运作的离岸资本市场,或者用十六世纪的话说,是一个没有地点的集市——una fiera senza luogo”;“L’histoire des changes : les foires de ‘Bisenzone’ de 1600 à 1650”,Annales ESC,17/4,1962年(persee.fr)。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