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与阿姆斯特丹:汇兑银行与汇票市场
在十七世纪以及十八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阿姆斯特丹在欧洲各金融中心中位居首位。十七世纪初,该市设立了一家市立汇兑银行,接受铸币存款,并以一种稳定的银行货币记账,汇票即以这种银行货币结算。1这种银行货币不受硬币成色降低的影响,赢得了信任,吸引了来自欧洲各地的商人和银行家。阿姆斯特丹由此成为国际支付的中心和商业票据的主要市场。
日内瓦的商人和资本家利用阿姆斯特丹市场从事多种业务。他们在那里结算汇票,将资金投入外国国家和公司发行的贷款,并维持着向他们通报价格和消息的往来行。阿姆斯特丹的商号(其中有好几家源自胡格诺派)充当了新教欧洲的资本与来自世界各地的借款人之间的中介。2
十八世纪末,在战争、金融危机和伦敦崛起的共同作用下,阿姆斯特丹的领先地位衰落了。十八世纪八十年代初对英国的战争,以及随后1795年的法国入侵,使这一金融中心长期受到削弱。3资本和人才转移到了伦敦,伦敦在十九世纪成为世界首要的金融中心。
阿姆斯特丹的例子提醒我们,一个金融中心的地位在多大程度上取决于可靠的支付基础设施。阿姆斯特丹的银行货币预示了现代支付系统,在现代支付系统中,信任建立在一个能够保证余额价值和交易结算的机构之上。如今,瑞士金融中心拥有一个在瑞士国家银行主导下运行的银行间支付系统,发挥着类似的作用。4阿姆斯特丹的衰落还表明,一旦战争和政治变化改变了资金流动的地理格局,任何领先地位都不会是永久的。
注释
- Wikipedia (en),“Bank of Amsterdam”:由阿姆斯特丹市“于1609年设立”的银行,是第一家提供不可直接兑换为铸币的账户的公共银行;银行货币(银行荷兰盾),以账簿记录方式转账,贴水为4%至5%;“在17和18世纪,荷兰盾是欧洲事实上的储备货币”;1790年被认定资不抵债,1791年由市政府接管,1819年清算。↩
- Wikipédia (fr),词条“Hope and Company”:1762年在阿姆斯特丹创立的商号,源自一个苏格兰和皮卡第血统的家族,该家族的Archibald II(1698-1734)设立了阿姆斯特丹分支,专门从事政府贷款的谈判和政府间交易,从十八世纪末到十九世纪中叶是“欧洲最重要的金融公司之一”;它与Barings一同参与了路易斯安那购地案的融资,在1805年危机期间支持了法国公共财政,并于1816年与Barings一起发行了第一笔大型俄国贷款;该家族在鹿特丹、阿姆斯特丹和伦敦的各分支以网络形式运作。↩
- Wikipedia (en),“Fourth Anglo-Dutch War”:1780年至1784年的战争,起因是阿姆斯特丹商人向美洲起义者提供武器弹药以及经由圣尤斯特歇斯岛的贸易;“这场战争对荷兰来说是一场灾难,尤其是在经济上”;政治动荡导致在1795年法国革命军干预后成立了巴达维亚共和国;Wikipedia (en),“Bank of Amsterdam”:战后荷兰东印度公司破产。↩
- 瑞士国家银行(SNB),“Le système de paiement Swiss Interbank Clearing (SIC)”(snb.ch):瑞士的中央支付系统,由SIX Interbank Clearing Ltd代表瑞士国家银行运营,自1987年6月10日起投入使用,处理以瑞士法郎计价的大额支付和零售支付;属于具有系统重要性的基础设施,须遵守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和国际证监会组织(CPMI-IOSCO)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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