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第一次避难潮到第二次避难潮
历史学家通常将日内瓦的新教难民区分为两大浪潮。第一次“避难潮”(Refuge)发生在十六世纪,尤其是1550年代和1560年代:当时法国、意大利、玛丽·都铎统治下的英格兰以及低地国家的迫害,驱使成千上万的人奔向加尔文之城。B部分已介绍了这一浪潮及其影响。它带来了印刷业、制呢业、丝绸纺织业和金银首饰业,也带来了日后成为日内瓦精英阶层显赫世家的家族。
在两次浪潮之间,法国新教徒的处境在一定程度上趋于稳定。亨利四世于十六世纪末颁布的《南特敕令》,给予他们有限的宗教信仰自由以及法律和军事上的保障。1胡格诺派留在法国,其中许多人转向商业、制造业和金融业,部分原因在于其他职业逐渐对他们关闭。法国各城市、日内瓦、瑞士、低地国家和英格兰之间形成了新教徒的商业网络。
自1660年代起,局势恶化。路易十四推行日益敌视新教徒的政策:职业禁令、拆毁教堂、强迫改宗,尤其是通过“龙骑兵迫害”(dragonnades),即让士兵驻扎在新教徒家中,迫使其放弃信仰。2早在《南特敕令》被废除之前,移民潮就已开始。
第二次避难潮在1685年敕令被废除后达到顶峰。其规模远大于第一次,而日内瓦主要充当前往德语瑞士、德意志诸邦(尤其是勃兰登堡)、荷兰联省共和国和英格兰的中转地。尽管如此,部分难民在日内瓦永久定居,他们的贡献在十八世纪的日内瓦经济中留下了印记。
要点。日内瓦经历了两大新教难民浪潮:十六世纪的第一次避难潮改变了加尔文之城;十七世纪末《南特敕令》被废除后的第二次避难潮,则使日内瓦成为胡格诺派大流亡的枢纽。
注释
- Didier Boisson,“L’Édit de Nantes et sa révocation (1598-1685)”,Encyclopédie d’histoire numérique de l’Europe(ehne.fr):1598年4月30日的敕令给予良心自由和有限的宗教信仰自由,并允许担任公职;包括93条一般条款、56条特别条款和两份特许状,其中规定了150处安全据点。↩
- Didier Boisson,“L’Édit de Nantes et sa révocation (1598-1685)”(ehne.fr):自1661年起,路易十四有意“严格按字面”适用该敕令;1676年设立“改宗基金”(Caisse des conversions);1681年,督办马里亚克在普瓦图获得国王龙骑兵的介入,由此产生了“约3万例改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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