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的大宗商品贸易政策:三份报告
长期以来,联邦对大宗商品贸易不闻不问,既没有法律专门规范它,也没有机构专门监管它。这一意识的觉醒源于21世纪10年代初非政府组织和新闻界的批评。2013年3月27日,联邦委员会发布了一份关于大宗商品贸易的背景报告,介绍了该行业,承认了其重要性,并就透明度、合规和责任提出了建议。2018年11月,联邦委员会又发布了一份载有十六项建议的报告作为补充,旨在增强该行业的吸引力、创新能力和诚信;2023年5月17日,再发布一份报告,总结了在营造有利框架条件方面取得的进展。1此后,一个跨部门平台负责协调联邦政策,2025年3月31日之前由国际金融事务国务秘书处主持,此后由经济事务国务秘书处主持。2
这一政策基于联邦在其出版物中反复提及的一项量化结论:瑞士有近950家贸易商在运营,雇用约1万人。这些是狭义上的数字,本部分第二章将其与对该产业集群更广义的估计进行对比。3这一政策已从不干预的态度转向支持的态度:联邦在境外维护该行业的利益,关注其框架条件,并反过来要求其行为符合国际标准,H部分将介绍这些标准的适用情况。对日内瓦而言,这一联邦政策具有特殊价值:它赋予了大宗商品贸易——一项58%集中在日内瓦的活动——一种全国性的认可,而苏黎世金融中心从未需要为银行业争取这种认可。
注释
- 国际金融事务国务秘书处,“Négoce des matières premières”,sif.admin.ch(2026年9月访问):2013年3月27日的背景报告、2018年11月载有十六项建议的报告、2023年5月17日的报告。 ↩
- 国际金融事务国务秘书处,同前引。 ↩
- 国际金融事务国务秘书处,同前引。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