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换:从钱桌到账户
日内瓦集市处于一个分散的货币世界之中。各种来源的金币和银币在那里流通:佛罗伦萨弗罗林、威尼斯杜卡特、法国埃居、萨伏依钱币、德意志钱币、主教钱币。它们的相对价值随重量、成色和市场状况而变化。为了记账,商人和当局使用记账货币,即以共同计量标准表示价值的抽象单位。因此,在萨伏依和日内瓦地区,“小重弗罗林”被用作记账单位,而并不对应任何实际铸造的钱币。1
货币兑换商是这个世界里的专家。他们在集市期间坐在桌案前,称量钱币,检验其合金成分,收取佣金将其兑换为其他钱币,并向商人提供付款所需的货币。他们的行业需要精确的专业知识、相当数量的钱币储备和无可指摘的声誉。当局对其活动进行监督,以防止伪币流通和操纵行为。
逐渐地,一些货币兑换商扩大了业务范围。他们吸收存款,为客户记账,通过账面划转付款,并发放贷款。这种从桌案到账户的转变,标志着存款银行业的诞生。在货币兑换商处开立账户的商人,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指令向供应商付款,而无需经手钱币。货币兑换商借记一方的账户,贷记另一方的账户。如果双方都在同一货币兑换商处开立账户,这项操作就完全不需要钱币的移动。
这一体系蕴含着一种贯穿整个银行业历史的风险:货币兑换商可能受诱惑将部分存款贷出。只要存款人不同时要求取回资金,这种做法就有利可图。然而,一场信任危机可能引发挤兑,导致破产。银行监管,从中世纪关于货币兑换商的法令到《巴塞尔协议III》的资本和流动性要求,都力求控制这一风险。
贵金属的流动也引发了政治问题。君主们希望把金银留在王国境内,因为这些金属用于铸造货币和筹措战费。然而,集市导致贵金属外流,以支付购买外国产品的款项。关于里昂集市的词条指出,里昂集市的成功造成了贵金属的大量外流,尽管防止金银流出王国是路易十一及其御前会议的首要目标。2国家的商业利益与货币利益之间的这种张力贯穿了金融中心的整个历史。它重现于二十世纪的外汇管制以及当代关于资本外逃的讨论之中。
注意。不应把现代银行家的形象投射到中世纪的货币兑换商身上。他们的活动与钱币的实物处理密切相关,资本依然有限,破产屡见不鲜。存款和信贷银行业是在不确定的法律和道德条件下逐步形成的,这尤其是由于教会法禁止有息借贷。
注释
- Dictionnaire historique de la Suisse(DHS),词条“Monnaie”:十六世纪下半叶,“萨伏依弗罗林或小重弗罗林”在日内瓦和沃州地区取代里弗尔成为记账货币,这与瑞士其他地区使用的莱茵弗罗林不同;Archives d’État de Genève,页面“La monnaie”:1弗罗林合12苏或144德尼耶,1埃居合4弗罗林8至10苏。 ↩
- 词条“Foires de Lyon”,Wikipédia (fr),同前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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