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仲裁史
日内瓦的仲裁传统,除阿拉巴马号案之外,还可追溯至A部分所述的中世纪集市上的商人司法,以及C部分所讨论的、散居各地的胡格诺派商人为避开各国法院而诉诸的仲裁。现代仲裁于二十世纪在日内瓦发展起来,伴随着国际联盟以及1919年在巴黎成立的国际商会(ICC);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将瑞士作为其首选的仲裁地之一。1
自二十世纪初起,日内瓦商会便制定了仲裁规则并管理仲裁程序,此后与瑞士其他商会联手,于2004年制定了《瑞士国际仲裁规则》,又于2012年设立了瑞士商会仲裁院(Swiss Chambers’ Arbitration Institution),该机构于2021年由瑞士仲裁中心取代。2这些规则旨在为瑞士和外国企业提供高效的程序,其灵感来自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的规则。3
1987年通过的《瑞士联邦国际私法》(PILA)——其第12章于1989年生效——使瑞士拥有了世界上最为自由的仲裁法之一,巩固了日内瓦和苏黎世作为仲裁地的地位。42021年的修订对该章进行了现代化改革,尤其是允许在撤销程序中向联邦最高法院提交英文书状。5
这段历史表明,日内瓦在国际仲裁中的地位是在传统支撑下有意识地作出立法和制度选择的结果。它也提醒人们,这一地位面临着来自巴黎、伦敦、新加坡、香港、斯德哥尔摩及其他中心的竞争,这些中心都在投资于其机构和法律。维持日内瓦的地位,需要持续关注法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质量。
注释
- Wikipedia(英文),词条“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该组织成立于1919年(大西洋城大会),秘书处设在巴黎,首任主席为Étienne Clémentel;国际仲裁院成立于1923年;在90多个国家设有国家委员会,成员遍及170多个国家。 ↩
- Kluwer Arbitration Blog, “A Swiss ‘(R)Evolution’: SCAI Becomes the Swiss Arbitration Centre and Enacts New Arbitration Rules”(2021年):《瑞士国际仲裁规则》(Swiss Rules)于2004年由瑞士各商会通过;2012年修订引入紧急仲裁员制度,瑞士商会仲裁院(SCAI)成为管理机构;SCAI于2021年改组为瑞士仲裁中心,Swiss Rules 2021于2021年6月1日生效(电子提交、远程听证,快速程序门槛维持在100万瑞士法郎)。伯尔尼商会也确认瑞士仲裁中心成立于2021年。 ↩
- Chambre de commerce, d’industrie et des services de Genève, Genève, un centre mondial réputé pour l’arbitrage international,小册子(2026年9月访问)。 ↩
- 1987年12月18日《瑞士联邦国际私法》(PILA;SR 291;droit-bilingue.ch),第12章(第176条及以下)关于国际仲裁的规定。 ↩
- 2020年6月19日修订《瑞士联邦国际私法》(PILA)第12章的联邦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AS 2020 4179;BBl 2018 7153;droit-bilingue.ch上《瑞士联邦国际私法》第176条的注释)。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