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体制
瑞士税制建立在三个层级之上:联邦、州和市镇。在《联邦直接税协调法》的框架内,各州在确定其税率表方面享有广泛的自主权;该法统一了税基规则,但并未统一税率。市镇在州税的基础上征收附加税。由此形成了州与州之间、市镇与市镇之间的税收竞争,这是瑞士联邦制的一个显著特征。
就个人而言,联邦对所得征收联邦直接税,其最高税率由宪法规定。州和市镇对所得和财富征税,其税率表差异很大。对于高收入和巨额财富,日内瓦属于税负较高的州之一,这也助长了关于该州吸引力的反复讨论。1
大多数欧洲国家已经废除的财富税,在瑞士每个州都依然存在。它对个人的净财富按累进税率征收。对富裕客户而言,这是一项可观的年度负担,特别是在投资回报较低时。它也是与新加坡或迪拜等不征收财富税的金融中心进行比较的一个参照点。
瑞士不在联邦层面征收遗产税和赠与税。这些税属于州的事务:联邦财政部指出,有二十四个州征收遗产税,其中二十三个州也对赠与征税;卢塞恩州不征收赠与税,而上瓦尔登州和施维茨州既不对遗产征税,也不对赠与征税。2大多数州对配偶和直系卑亲属免税,这使得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家族内部的财产转移成本低廉。
| 税种 | 层级 | 特点 |
|---|---|---|
| 所得税 | 联邦、州、市镇 | 累进税率表,各州之间差异很大 |
| 财富税 | 州、市镇 | 针对个人净财富,累进税率 |
| 遗产税和赠与税 | 州 | 二十四个州征收遗产税,配偶和卑亲属常获免税 |
| 利润税和资本税 | 联邦、州、市镇 | 自2020年改革以来实际税率统一 |
| 预扣税 | 联邦 | 对动产资本收益预扣35%,可退还 |
要点。瑞士兼有联邦直接税、差异极大的州税和市镇税、普遍征收的财富税以及纯属州级的遗产税(通常对近亲属免税)。这一架构助长了国内的税收竞争,并决定了各州的吸引力。
注释
- 联邦税务局(FTA),出版物“Charge fiscale en Suisse”(瑞士的税负)(estv.admin.ch):自1949年起编制的按州首府和按市镇统计的个人及法律实体税负数据;州际比较以参数相同为前提(同一市镇、同一年度、同一应税所得、同一家庭状况),此外所有州均征收财富税(calculsuisse.ch,“Charge fiscale en Suisse : comparaison des 26 cantons”)。 ↩
- 联邦财政部,“Impôt sur les successions et les donations”,2025年11月30日公投资料,efd.admin.ch(2026年9月访问)。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