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采纳OECD标准
2008年金融危机加大了国际社会对庇护未申报资产的金融中心的压力。面对巨额赤字,各国政府力图追回税收收入。在二十国集团(G20)着手处理这一问题之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公布了未执行其信息交换标准的司法管辖区名单。1
在这一压力下,瑞士改变了立场。据Le Temps报道,此前一直称银行保密不容谈判的联邦主席Hans-Rudolf Merz宣布,瑞士今后将适用OECD关于税务行政协助的标准。2这一于2009年3月作出的决定,标志着在与其他国家的关系中逃税与税务欺诈之区分的终结。3
随后,瑞士重新谈判了其双重征税协定,以纳入符合OECD标准的信息交换条款。此后,外国当局只要提出的请求足够明确,即可应请求获取有关其纳税人的银行信息,包括单纯逃税的情形。针对以行为标准识别的纳税人类别的集体请求,也逐步获得认可。
2010年发表的一项研究指出,瑞士或可在谈判中以信息交换换取让步,并提出疑问:瑞士的离岸财富管理人是否已开始优先招揽新兴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的富裕客户。4这一观察预示了客户群体的地域转移——以下各章将对此加以考察——以及由此产生的特殊风险,尤其是在打击腐败和洗钱方面。
转向OECD标准并未终结种种困难。行政协助请求成倍增加,相关程序在瑞士法院引发了大量上诉,各机构还不得不处理与资产从未申报过的客户有关的复杂情况。特别是来自美国的压力依然强大,本章第二部分将说明这一点。
注释
- 2009年4月2日G20伦敦峰会公报,宣布针对不合作司法管辖区的措施,以及OECD于同日公布的名单;Saint-Amans, Pascal,La Vie économique,2009年6月,同上引。↩
- “Dès 2008, les événements qui conduiront à la mort du secret bancaire se succèdent”,Le Temps,2013年12月15日。↩
- 联邦委员会2009年3月13日关于采纳OECD行政协助标准的决定,以及瑞士于2009年3月20日撤回对《协定范本》第26条的保留;Saint-Amans, Pascal,“Le standard de l’OCDE : origine, mise en œuvre et signification pour la Suisse”,La Vie économique,2009年6月。↩
- “La reconfiguration du secret bancaire suisse”,同上引。↩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