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體 日本語 한국어 Bahasa Indonesia Русский Українська 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Español Português Tiếng Việt Türkçe العربية עברית

2009年:采纳OECD标准

下载PDF(2页)

2008年金融危机加大了国际社会对庇护未申报资产的金融中心的压力。面对巨额赤字,各国政府力图追回税收收入。在二十国集团(G20)着手处理这一问题之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公布了未执行其信息交换标准的司法管辖区名单。1

在这一压力下,瑞士改变了立场。据Le Temps报道,此前一直称银行保密不容谈判的联邦主席Hans-Rudolf Merz宣布,瑞士今后将适用OECD关于税务行政协助的标准。2这一于2009年3月作出的决定,标志着在与其他国家的关系中逃税与税务欺诈之区分的终结。3

随后,瑞士重新谈判了其双重征税协定,以纳入符合OECD标准的信息交换条款。此后,外国当局只要提出的请求足够明确,即可应请求获取有关其纳税人的银行信息,包括单纯逃税的情形。针对以行为标准识别的纳税人类别的集体请求,也逐步获得认可。

2010年发表的一项研究指出,瑞士或可在谈判中以信息交换换取让步,并提出疑问:瑞士的离岸财富管理人是否已开始优先招揽新兴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的富裕客户。4这一观察预示了客户群体的地域转移——以下各章将对此加以考察——以及由此产生的特殊风险,尤其是在打击腐败和洗钱方面。

转向OECD标准并未终结种种困难。行政协助请求成倍增加,相关程序在瑞士法院引发了大量上诉,各机构还不得不处理与资产从未申报过的客户有关的复杂情况。特别是来自美国的压力依然强大,本章第二部分将说明这一点。

注释

  1. 2009年4月2日G20伦敦峰会公报,宣布针对不合作司法管辖区的措施,以及OECD于同日公布的名单;Saint-Amans, Pascal,La Vie économique,2009年6月,同上引。↩
  2. “Dès 2008, les événements qui conduiront à la mort du secret bancaire se succèdent”,Le Temps,2013年12月15日。↩
  3. 联邦委员会2009年3月13日关于采纳OECD行政协助标准的决定,以及瑞士于2009年3月20日撤回对《协定范本》第26条的保留;Saint-Amans, Pascal,“Le standard de l’OCDE : origine, mise en œuvre et signification pour la Suisse”,La Vie économique,2009年6月。↩
  4. “La reconfiguration du secret bancaire suisse”,同上引。↩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

计划在瑞士设立或拓展业务?

Helvetica Register 是一个信息门户网站,介绍来自世界各地,尤其是大中华区、中亚和高加索地区、亚洲其他地区、中东、非洲和拉丁美洲的企业和企业家在瑞士经商需要了解的内容:公司法、商业合同、许可、银行、税务和居留。

在瑞士的法律咨询由 Ressos Legal 提供。Ressos Legal 是一家位于苏黎世的律师事务所,在 Dr Alexander Ressos 的领导下就瑞士法律的各个领域提供咨询。更多信息请访问 www.ressos.ch。

您在瑞士的项目 与 Dr Alexander Ressos 洽谈 公司设立、股东协议和商业协议、收购、许可、银行账户、税务和居留许可:我就瑞士法律提供咨询,并与您在本国的律师以及根据需要与其他法域的当地律师进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