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瑞士筹集资本
瑞士公司法为董事会提供了快速引入新资金的灵活工具,招股说明书规则也为无需招股说明书的私募留出了空间。运用得当,您就能在价格合适之时筹集资本。
普通增资
增资由股东大会决议(《瑞士债务法》第650条(CO)),并由董事会在六个月内实施。现有股东享有按持股比例认购的优先认购权(CO第652b条第1款);该权利仅在有正当理由时方可限制或排除,例如收购公司或员工持股(CO第652b条第2款)。
资本区间
自2023年1月1日起,公司章程可授权董事会在最长五年内,于正负50%的幅度内增加或减少股本(资本区间;OR第653s条及以下)。这样,董事会无需每次都召开股东大会,即可对投资者的兴趣作出反应。用于可转换债券和员工期权的条件资本仍可使用(OR第653条及以下)。
无招股说明书的发行
在瑞士向公众发行证券者,原则上必须发布招股说明书(《金融服务法》第35条(FinSA))。除其他情形外,仅面向专业客户的发行、面向少于500名投资者的发行、最低投资额为10万瑞士法郎的发行,或十二个月内总价值低于800万瑞士法郎的发行,无需招股说明书(FinSA第36条第1款)。大多数面向家族办公室和机构投资者的私募均属于这些豁免情形。
成本
发行股本须缴纳1%的联邦印花税(《联邦印花税法》第8条第1款a项(StG));首100万瑞士法郎的出资资本免税(StG第6条第1款h项)。对资本储备的出资同样须缴纳该印花税。自2012年起,债券和贷款不再缴纳发行印花税,但债券利息须缴纳35%的预扣税(《联邦预扣税法》第4条第1款a项(VStG))。
实务中的有效做法
- 尽早在章程中设定资本区间,在投资者坐上谈判桌之前完成。
- 将私募安排在某一豁免情形之内,并记录其适用理由。
- 利用资本出资储备,使日后向投资者的返还免征预扣税。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