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保单架构
人寿保险包装(life insurance wrapper)是一种人寿保险合同,通常以趸缴保费方式订立,其价值取决于配置于该保单的资产的表现。保险人以自己的名义取得并持有这些资产,因为投保人将保费转移给保险人,并以此换取一项合同债权。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人支付所配置资产的价值,通常另加一笔代表所承保风险的小额附加金额。退保时,保险人支付资产价值,扣除相关费用。在保单存续期间,资产按照订立保单时约定的投资策略进行管理。1
这一工具可分为三种形式。第一种是零售型投资连结保单,保费投资于保险人向其全部客户提供的一系列公募投资基金。第二种是设有内部基金的保单,保险人为一组投保人设立资产池,并按照既定策略进行管理。第三种是狭义的私募寿险(private placement life insurance),保险人设立专属于单一保单或单一家族的基金。该专属基金可包含上市证券、债券、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份额、结构性产品,在某些法域并在一定限度内,还可包含非上市资产。2
私募保单的最低保费通常较高。活跃于这一领域的保险人往往要求一百万或数百万欧元或瑞士法郎,因为设立和管理专属基金、审查资产来源以及处理多个国家税务要求的成本并不随保费按比例下降。费用包括保险人收取的管理费、托管银行和资产管理人的费用以及保险保障的成本。对于数百万金额的保单,保险费用通常以每年保单价值的不到百分之一的比例表示。3
这一工具的吸引力在于保险合同依投保人居住国法律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如果一个国家仅在支付时才对保单的收益和利得征税,投保人便可在保单存续期间获得税款递延。如果一个国家对身故给付免征所得税,或在遗产税方面给予优惠待遇,该保险包装便可减轻下一代的税负。如果法律保护指定受益人免受投保人债权人的追索,保单便成为资产保护的工具。上述每一项效果都取决于各国法律,尤其取决于该合同是否被认定为保险。这一工具本身并不具有内在的优势。
注释
- 关于瑞士法下投资连结寿险的法律结构,参见对《瑞士保险合同法》(VVG/ICA)的评注,以及《瑞士保险监管条例》(AVO/ISO)中关于投资连结寿险的规定。有待核实。 ↩
- 各市场的术语有所不同:“private placement life insurance”(PPLI)在美国和英美文献中较为常见,法语市场使用“assurance-vie luxembourgeoise”或“contrat sur mesure”,德语实务中则使用“Lebensversicherung mit Vermögensverwaltung”或“Insurance Wrapper”。有待核实。 ↩
- 关于最低保费和费用的数据因保险人和市场而异,取自产品文件和从业者调查。数据有待核实。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