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衍生企业与技术转移
巴塞尔大学以及位于巴塞尔的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生物系统科学与工程系是新公司的重要来源。它们的发明由技术转移办公室管理,后者与创始人谈判许可协议和股权参与。Unitectra是巴塞尔大学、伯尔尼大学和苏黎世大学的技术转移机构,于1999年作为这几所大学的合资公司设立。1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设有自己的技术转移办公室,同时服务于巴塞尔的该系。
根据州的大学法或《瑞士债务法》(CO)中的雇佣条款,瑞士大学通常拥有其雇员的发明;这些条款允许雇主主张雇员在履行雇佣职责过程中作出的发明。2因此,大学向初创企业转让发明的条件是创始人面临的核心问题。大学可以持有公司股份,收取未来销售的特许权使用费,或两者兼而有之。投资者会密切关注这些条件,因为大学持股或特许权使用费过高,可能使公司对后续融资失去吸引力。瑞士创新署(Innosuisse)通过资助和面向初创企业的辅导计划支持技术转移过程。3
注释
- 关于巴塞尔大学、伯尔尼大学和苏黎世大学的技术转移机构Unitectra AG(设立于1999年),参见其年度报告。有待核实。 ↩
- 《瑞士债务法》第332条(CO)关于雇员在履行职责中作出的发明的规定,以及各州大学立法中关于研究成果归属的规定。有待核实。 ↩
- 关于Innosuisse面向初创企业和创新项目的资助工具,参见《联邦研究与创新促进法》(RIPA)及Innosuisse的年度报告。有待核实。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