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夫斯堡集团与私营部门标准
除法律和各国行业协会的自律之外,全球性银行还制定了自己的标准。沃尔夫斯堡集团于2000年由一批大型国际银行组成,其中包括当时瑞士的两大银行。该集团得名于图尔高州的沃尔夫斯堡城堡,成立会议即在那里举行。透明国际和巴塞尔大学的Mark Pieth促成了最初的讨论,这是巴塞尔反腐败界与银行实务之间的又一联系。1
该集团的第一项成果是一套私人银行反洗钱原则,于2000年发布,此后经过多次修订。这些原则涉及客户的接纳、受益所有人的识别、政治公众人物的处理以及账户的监控。随后,该集团又发布了关于代理行业务、制裁筛查、支付透明度、贸易融资以及金融犯罪合规计划的原则和指引。该集团的《代理行尽职调查问卷》已成为维持代理行关系的银行之间交换信息的广泛使用的标准。2
沃尔夫斯堡集团的标准没有法律效力。其影响力来自最大型银行对这些标准的采纳,这些银行将其作为开展业务的条件强加给交易对手。巴塞尔的一家较小的私人银行若希望为其美元或欧元支付与一家全球性银行维持代理行关系,就必须填写该问卷,并证明其控制措施符合该集团的期望。通过这种方式,私人标准在支付系统中传播开来,并触及从未认同这些标准的机构。包括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在内的监管机构将其视为良好实践的体现而加以考虑。
对执业者而言,沃尔夫斯堡标准是一个有用的基准,因为它们将法律的抽象要求转化为具体程序。它们还表明,反洗钱制度不仅由立法者塑造,也由私人主体塑造。全球性银行的风险偏好,体现在其标准以及接纳哪些代理行的决定中,在实践中决定了哪些机构和哪些客户能够参与国际支付系统。
注释
- 关于沃尔夫斯堡集团于2000年在沃尔夫斯堡城堡(图尔高州埃尔马廷根)成立、其创始成员(包括UBS和Credit Suisse),以及透明国际和Mark Pieth对最初讨论的促成,参见沃尔夫斯堡集团的出版物。有待核实。↩
- 关于Wolfsberg Anti-Money Laundering Principles for Private Banking(2000年,2002年和2012年修订)、后来关于代理行业务、制裁筛查、支付透明度和贸易融资的指引,以及Correspondent Banking Due Diligence Questionnaire(CBDDQ),参见沃尔夫斯堡集团的出版物。日期有待核实。↩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