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与《伯尔尼金融服务协定》
英国脱离欧盟之后,瑞士与英国开始谈判一项以相互承认彼此监管制度为基础的金融服务协定。《伯尔尼金融服务协定》于2023年12月21日签署。1其范围涵盖面向特定批发客户和高净值客户的银行与投资服务、资产管理以及保险。在保险领域,该协定使瑞士保险公司能够在其母国监管机构的监管下,跨境为英国的大型企业客户提供非寿险保险,而无需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反之亦然。
该协定以基于结果的相互承认原则为基础,即各方承认对方的监管制度能产生可比的结果,而不要求规则完全相同。因此,它代表了一种不同于欧洲单方面等效决定的替代模式。2对于大型瑞士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而言,该协定在伦敦市场带来了机遇。对于巴塞尔的工业客户而言,它简化了在伦敦安排保险计划的流程。其实际意义要在运行数年之后才会显现。
注释
- 《瑞士联邦与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关于金融服务相互承认的协定》(《伯尔尼金融服务协定》),2023年12月21日于伯尔尼签署;批准及生效(预计2025/2026年)。现状有待核实。↩
- 关于《伯尔尼金融服务协定》基于结果的相互承认方法及其制度机制(联合委员会、终止条款),参见瑞士联邦委员会的解释性报告以及英国财政部的解释性备忘录。有待核实。↩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