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S案
决定性的一击来自美国。2007年,曾在UBS日内瓦分支机构工作的美国私人银行家Bradley Birkenfeld向美国当局披露,UBS曾系统性地帮助富有的美国客户逃税。UBS的银行家曾前往美国与客户会面,就如何安排账户以避免被发现向客户提供建议,并利用离岸公司隐藏客户的所有权。这些做法违反了UBS于2001年与美国国税局(IRS)缔结的《合格中介人协议》,根据该协议,UBS承诺申报美国客户,或对其美国证券代扣税款。1
美国当局对UBS及其员工展开了刑事调查。2008年,在美国参议院常设调查小组委员会举行听证会期间,美国司法部起诉了一名UBS高级银行家。2009年2月,UBS与美国司法部达成暂缓起诉协议,承认其行为,支付7.8亿美元,并同意披露部分美国客户的身份。2
客户数据的披露在瑞士引发了一场宪法危机。银行保密禁止UBS披露这些数据,而与美国签订的双重征税协定仅允许在税务欺诈案件中提供协助。美国当局威胁对UBS提起刑事指控,这可能会摧毁这家已因金融危机中的亏损而元气大伤、依赖公共救助的银行。2009年2月18日,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援引其为防止银行破产而采取保护措施的权力,命令UBS将约250名客户的数据直接移交给美国当局。3
次日,美国当局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强制执行一项被称为“John Doe传票”的传票,要求UBS披露约5.2万名美国客户的身份。瑞士政府与美国政府进行谈判,并于2009年8月缔结了一项协议,根据该协议,瑞士承诺处理一项涉及约4450个UBS账户的行政协助请求。2010年1月,联邦行政法院裁定该协议不能凌驾于双重征税协定之上,联邦委员会随即将该协议提交议会,议会于2010年6月批准该协议,赋予其条约效力。4
UBS案表明,银行保密无法保护一家依赖于进入美国市场的银行。在美国遭受刑事追诉的威胁——这将使UBS失去其美国牌照和获取美元的渠道——比瑞士法律的保护更为强大。在银行保密与瑞士最大银行的存续之间被迫作出选择时,瑞士当局选择了银行。
注释
- 关于Bradley Birkenfeld的揭发(2007/2008年)、美国对UBS的调查以及2001年的《合格中介人协议》,参见美国司法部和美国参议院常设调查小组委员会的文件(2008年7月报告)。有待核实。 ↩
- 关于UBS与美国司法部2009年2月18日达成的暂缓起诉协议(支付7.8亿美元、披露客户数据),参见美国司法部的文件。有待核实。 ↩
- 关于FINMA 2009年2月18日要求UBS将约255名美国客户的数据移交美国当局的命令,以及联邦行政法院2010年1月5日认定该移交违法、后被联邦最高法院部分推翻(2011年7月15日判决)的判决,参见已公布的裁决。有待核实。 ↩
- 关于瑞士与美国2009年8月19日就IRS有关UBS的信息请求(约4450个账户)缔结的协议、联邦行政法院2010年1月21日的判决以及议会于2010年6月批准该协议,参见已公布的文件。有待核实。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