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三国欧洲区
该城市集聚区的地方机关于1995年首次以Trinationale Agglomeration Basel(TAB,巴塞尔三国城市集聚区)的名义组织合作,这是一个项目机构,负责编制有关交通、城市发展和莱茵河沿岸景观的研究报告。2007年,参与方将该机构改组为一个依法国法律成立的协会,即Trinationaler Eurodistrict Basel(TEB,巴塞尔三国欧洲区),会址设在新村(Village-Neuf)。1 其成员包括巴塞尔城市州和巴塞尔乡村州、阿尔高州和索洛图恩州的市镇及市镇联合会、勒拉赫县及该地区的德国城镇,以及法国的城市共同体圣路易城市共同体(Saint-Louis Agglomération)。由三国代表组成的理事会领导该协会,一个小型秘书处负责协调各项目。
TEB不享有立法权。它通过规划、项目协调以及管理欧洲资金开展工作,尤其是来自欧盟(EU)Interreg计划的资金,瑞士依据其新区域政策参与该计划。2 它的意义在于所建立起来的合作习惯。巴塞尔、勒拉赫和圣路易的规划人员如今定期会面、交换数据,并为边境附近的开发区域编制共同方案,例如三国交汇处的莱茵河两岸。当一条新的有轨电车线路跨越边境时,在使之成为可能的正式条约或协议签订之前,这类机构通常已进行了多年的筹备工作。
注释
- 关于Trinationale Agglomeration Basel(1995年)以及Trinationaler Eurodistrict Basel于2007年作为依法国法律成立的协会而创立,参见TEB的章程和年度报告。日期和会址待核实。 ↩
- 关于上莱茵Interreg计划(Interreg Oberrhein / Rhin Supérieur)以及瑞士依据2006年10月6日《联邦区域政策法》(SR 901.0)的参与,参见该计划的文件以及国家经济事务秘书处(SECO)的出版物。待核实。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