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纪的财富课税
巴塞尔商人和银行家积累的财富须缴纳税款。19世纪巴塞尔的税收史显示了有产精英与广大民众之间的紧张关系。海尔维第革命之后,巴塞尔州开征财富和所得直接税。1833年州分治后,巴塞尔城市州发展出一套日益依赖所得和财富课税的税收制度。1
财富课税是一个使城市陷入分裂的政治问题。拥有大部分财富的贵族家族主张适度的税率和对资本的保护。代表日益壮大的工人阶级的激进派运动以及后来的社会民主运动,则要求实行累进税制。19世纪下半叶和20世纪初,巴塞尔城市州对所得税和财富税引入累进税率,这反映了政治的民主化和工人阶级影响力的增长。
瑞士的财富税制度由各州对个人净财富征收年度税,这在国际比较中并不多见,因为大多数发达国家已废除了财富税。该制度植根于19世纪的州税收制度,至今仍是各州的重要收入来源。对于瑞士私人银行的客户而言,州财富税是选择居住地时考虑的因素之一。各州在财富税税率上的竞争,是G部分所探讨的税收竞争的一部分。2
注释
- 关于19世纪巴塞尔城市州直接税的发展(财富税和所得税、累进税率),参见有关巴塞尔财政史的文献。待核实。 ↩
- 关于瑞士各州对个人征收的净财富税(由《州和市镇直接税协调联邦法》(StHG,SR 642.14)第13条及以下加以协调),参见有关瑞士税法的标准文献。待核实。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