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银行家协会:源自巴塞尔的自律监管
1912年,瑞士各银行成立了一个代表其利益的全国性协会:瑞士银行家协会。其会址设在巴塞尔,并一直延续至今。1选择巴塞尔,反映了巴塞尔各银行——尤其是瑞士银行公司——在当时瑞士银行界的重要地位。
瑞士银行家协会在瑞士银行业的监管中发挥了核心作用。它在立法过程中以及与当局的谈判中代表各银行,并制定补充或取代国家监管的自律规则。这些规则中最重要的是《瑞士银行关于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的行为守则协议》,简称CDB。该协议于1977年基亚索丑闻之后首次订立——在该丑闻中,瑞士信贷银行设在提契诺州的一家分行将大量意大利外逃资本输送到可疑的投资中。2CDB要求银行核实客户身份,并确定资产受益所有人的身份。它还禁止积极协助逃税和资本外逃。该协议历经多次修订,最近一次是在2020年,并被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认可为最低标准。
瑞士的自律模式,即由行业在国家监督下自行制定规则,有利也有弊。它使规则能够迅速制定并吸收从业者的专业知识,同时在各银行中形成一种主人翁意识。但它也带来风险:规则可能更多地反映行业利益而非公众利益,且其执行可能乏力。二十一世纪瑞士所受到的国际压力,导致在若干领域——其中包括反洗钱和税务信息交换——由自律转向国家监管。E部分将探讨这些发展。
因此,位于巴塞尔的瑞士银行家协会,与国际清算银行(BIS)及其各委员会一道,是使该市成为瑞士银行政策中心的机构之一。协会总部位于Aeschenplatz附近,距瑞士银行公司原总部仅几步之遥,瑞士各银行在这里协调它们在监管、税收和国际谈判方面的立场。
注释
- 关于1912年瑞士银行家协会(Schweizerische Bankiervereinigung)的成立及其在巴塞尔的会址,参见瑞士银行家协会的出版物。待核实。 ↩
- 关于1977年的基亚索丑闻(瑞士信贷银行基亚索分行)以及1977年瑞士银行家协会与瑞士国家银行之间订立的首份瑞士银行尽职调查协议(VSB/CDB),参见瑞士银行家协会的出版物;HLS,词条“Chiasso-Skandal”。待核实。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