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款问题
1919年的《凡尔赛条约》规定德国须为战争造成的损害支付赔款。1921年,赔款总额被定为1320亿金马克,这一数额远远超出了德国的支付能力。赔款的支付成为20世纪20年代国际政治和金融的核心问题之一。1923年德国拖欠付款时,法国和比利时占领了鲁尔区。同年德国的恶性通货膨胀摧毁了德国货币和德国中产阶级的储蓄。1
1924年的道威斯计划由美国银行家查尔斯·道威斯(Charles Dawes)主持谈判达成,它稳定了德国货币,重新安排了赔款的支付,并向德国提供了一笔国际贷款。在美国资本流入德国、使其得以用借来的钱支付赔款的那几年里,该计划行之有效。1929年,由美国实业家欧文·杨格(Owen Young)主持的一个新专家委员会提出了最终解决方案,即杨格计划。该计划减少了赔款总额,将支付期限延长至近六十年,并以一个新机构取代了道威斯计划下的外国监管:一家银行,负责接收德国的付款,将其分配给各债权国,管理赔款贷款,并通过发行债券促进赔款债务的商业化。2
设立这家银行的构想是由杨格委员会中的中央银行家们提出的,其中包括德意志帝国银行行长亚尔马·沙赫特(Hjalmar Schacht)和法兰西银行的埃米尔·莫罗(Émile Moreau)。沙赫特认为,这家银行也可以成为促进国际贸易和信贷的工具,从而使德国能够赚取支付赔款所需的外汇。委员会中的银行家们希望建立一个独立于各国政府、由中央银行控制并按照商业原则运营的机构。
注释
- 关于1921年《伦敦支付时间表》所确定的赔款(1320亿金马克)、1923年鲁尔区被占领以及德国恶性通货膨胀,参见有关赔款问题的标准文献。待核实。 ↩
- 关于道威斯计划(1924年)和杨格计划(1929年),以及杨格委员会关于设立国际清算银行(BIS)的提议,参见有关赔款问题的标准文献;Toniolo, 2005,第1章。待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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