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的养老基金
Roche和Novartis的养老基金属于瑞士规模最大的企业养老基金之列,各自管理的资产均达数十亿瑞士法郎。它们依据《联邦职业养老、遗属和残疾保险法》(BVG)以及各基金的补充规章提供职业养老福利。其投资组合包括瑞士及外国股票、债券、房地产和另类投资,由内部投资团队管理,并辅以外部委托。在巴塞尔,这些基金是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也是住宅和商业物业的重要所有者。1
在过去二十年中,两大集团已将其瑞士养老计划从待遇确定型转为缴费确定型,或转为接近缴费确定型的混合形式。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待遇确定型义务须在雇主的资产负债表上确认,利率和预期寿命的变化会导致所报告的权益大幅波动。这一转换降低了雇主的会计风险,并将投资风险转移给了被保险人,但瑞士法律确保BVG规定的最低福利仍受保障。这一变化还伴随着针对年长员工的过渡安排。2
在金融市场回报较高的时期,两大集团的养老基金积累了盈余,由此引出这些盈余应如何使用的问题。根据瑞士法律,养老基金的资产归基金所有,不得返还给雇主,但盈余可在一定限度内用于改善福利或减少未来缴费。雇主缴费储备为管理缴费提供了另一种工具。本书第一部分将更详细地考察制药集团的养老基金和自保保险公司,包括它们在瑞士保险市场中的作用。3
注释
- 关于Roche和Novartis在瑞士的养老基金,包括Pensionskasse Roche和Novartis Pensionskasse,及其资产和投资政策,参见其年度报告以及联邦统计局关于养老基金的统计数据。资产数字有待核实。 ↩
- 关于Roche和Novartis的瑞士养老计划从待遇确定型转为缴费确定型或混合型计划、依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IAS 19)进行的会计处理以及针对员工的过渡安排,参见两大集团年度报告中关于离职后福利的附注。日期和细节有待核实。 ↩
- 关于瑞士养老基金盈余的处理、雇主缴费储备(Arbeitgeberbeitragsreserven)以及养老基金资产不得返还给雇主的原则,参见BVG、《职业养老、遗属和残疾保险条例》(BVV 2)以及职业养老方面的文献。关于养老基金和自保公司的更详细论述,参见第一部分。有待核实。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