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国有化
私营铁路公司未能满足瑞士公众的期望。它们的线路修建在预期有利可图的地方,票价高昂,财务状况往往岌岌可危,而外国投资者对它们的控制也引发了担忧。一些公司卷入了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投机操作。1890年代,铁路国有化运动声势渐壮。1898年,瑞士人民在公民投票中批准由联邦收购主要铁路公司。四年后,即1902年,瑞士联邦铁路(SBB)开始运营。1瑞士中央铁路公司是被接管的公司之一。
国有化要求联邦以协商确定或由联邦法院确定的价格收购铁路公司的股份,并承担其债务。联邦通过发行联邦铁路债券为收购提供资金,这些债券由银行配售给投资者。对巴塞尔的银行而言,国有化意味着其铁路业务的终结,以及收到大笔须再投资的补偿款。对中央铁路公司的股东——其中许多是巴塞尔家族——而言,这意味着将其铁路股份转换为现金或联邦债券。
铁路国有化是瑞士政治一再面临的一种抉择的早期例子:具有国家重要性的基础设施应掌握在私人手中还是公共手中。瑞士的答案因行业而异。铁路、邮政服务和电网大部分为公有,而电信则部分私有化。银行大多为私营,州立银行除外。每当出现新的行业,这一争论便会继续。铁路的经验表明,当私营运营未能满足公共需求时,公有制可以接续一段私人建设时期。
注释
- 关于1898年2月20日经公民投票批准的瑞士主要铁路国有化,以及瑞士联邦铁路(SBB)于1902年1月1日开始运营,参见《瑞士历史辞典》(HLS),词条“Schweizerische Bundesbahnen”。有待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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