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成为银行家
巴塞尔的银行业并没有一个单一的起始日期。中世纪Hausgenossen中的货币兑换商、1504年的市立兑换所、提供和接受信贷的印刷商、开立和贴现汇票的丝带商人,以及相互借贷并投资于外国证券的贵族家族,都履行着金融职能。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初发生的变化,是这些职能逐渐专门集中到以金融为主业的商号之中:这些商号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买卖汇票和证券、管理家族财富,并充当外国银行的代理行。这些商号就是现代意义上巴塞尔最早的银行。1
从商人到银行家的道路遵循着一个共同的模式。一家商号从事贸易——丝带业务、殖民地商品贸易或佣金代理与货运代理业务——积累起资本,并为自身业务发展出金融服务:买卖汇票、在不同市场之间转移资金、向客户和供应商提供信贷。随着时间推移,它开始向他人提供这些服务:向没有自己代理行的商人,向希望投资其储蓄的家庭,向需要转移资金的机构。随着金融业务的增长,它在某个时刻变得比商品贸易更为重要。商号变成了银行商号,并最终完全放弃了贸易。
本章沿着这条道路展开。它考察市立兑换所的衰落、十八世纪巴塞尔资本的对外投资、使巴塞尔成为过境枢纽的佣金代理与货运代理业务、最早的私人银行、服务于更广泛民众的储蓄银行、银行商号的法律形式以及它们所特有的风险文化。本章止于铁路时代的门槛:当时,新基础设施的资本需求促使巴塞尔的私人银行家组成一个银团进行合作,这个银团后来成为巴塞尔银行联合会(Basler Bankverein)。
注释
- 关于十八世纪末和十九世纪初巴塞尔私人银行从商号中产生的过程,参见《瑞士历史辞典》(HLS)词条“Banken”中有关巴塞尔的部分;巴塞尔各私人银行的历史著作。待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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