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粹时期的德国业务
1933年以后,瑞士保险公司的德国业务成为一个道德和政治问题。纳粹政权将其政策强加于在德国经营的所有公司,包括外国公司。犹太雇员和代理人遭到解雇,犹太投保人则受到歧视性措施的对待。通过“帝国逃离税”、对犹太人征收的资本税以及其他措施,该政权没收了移居国外或被驱逐的犹太人的保险单。1938年11月大屠杀之后,该政权没收了犹太人就其财产所受损害享有的保险索赔权,保险公司被要求将这些款项支付给国家。1
在德国经营的瑞士保险公司,其中包括巴塞尔的公司,遵从了这些措施。它们依照德国法律,将犹太投保人保单的价值支付给德国国家。它们也没有抵制对其犹太客户和雇员的歧视。独立专家委员会在一项详细研究中审查了瑞士保险公司的行为,得出结论认为,它们为保护其德国业务而顺应了纳粹政权,其行为反映出商业利益优先于对受迫害者的保护。
战后,大屠杀受害者的保险单问题被反复提出。1998年,欧洲保险公司、犹太组织、以色列国和美国保险监管机构设立了大屠杀时期保险索赔国际委员会,以处理未付保单的索赔。若干瑞士保险公司参与了该委员会的工作,该委员会向索赔人支付赔偿,直至2007年结束工作。2大屠杀时期保险单问题是对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瑞士金融中心行为进行更广泛审视的一部分,第五章对此有所阐述。
注释
- 关于在纳粹德国经营的保险公司对犹太投保人的处理,包括1938年11月大屠杀后对保险索赔权的没收,参见独立专家委员会关于纳粹时期瑞士保险公司的研究(Bergier 委员会出版物,第12卷,2002年)。待核实。↩
- 关于由 Lawrence Eagleburger 担任主席的大屠杀时期保险索赔国际委员会(ICHEIC,1998–2007年)以及包括瑞士公司在内的欧洲保险公司的参与情况,参见 ICHEIC 的最终报告。待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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