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与瑞士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是七国集团(G7)于1989年创立的政府间机构,秘书处设在巴黎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负责制定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的国际标准,并评估其成员的执行情况。瑞士是创始成员。2016年对瑞士的相互评估认为瑞士制度总体有效,但也指出了一些薄弱环节,其中包括:检察机关对可疑活动报告的利用有限,对本国政治公众人物的处理,法人缺乏透明度,以及对某些活动的覆盖存在空白,特别是设立和管理公司及信托的律师和顾问的活动。1
瑞士以一系列修订作出回应:2021年《反洗钱法》(AMLA)修订,强化了核实受益所有人信息和更新客户数据的义务;废除无记名股票;加强瑞士洗钱举报办公室(MROS);以及2025年的《法人透明度法》。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下一轮评估将审查这些措施是否已经弥补了上述空白。
注释
- 关于FATF于2016年12月发布的瑞士相互评估报告及后续报告,参见FATF的出版物。有待核实。↩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