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专利法院
2011年以前,瑞士的专利纠纷由各州法院审理,而这些法院很少处理此类案件,且往往缺乏具备技术专长的法官。根据2009年《专利法院法》(PatGG)设立的联邦专利法院于2012年1月1日开始运作,院址设在圣加仑。1 该法院对涉及专利有效性和侵权的民事诉讼享有一审专属管辖权。相关请求可以合并审理。其审判庭由受过法律训练的法官与受过自然科学或工程学训练的法官共同组成,其中许多人以兼职方式任职,同时担任专利代理人或企业法律顾问。
该法院为瑞士提供了一个专门的审理地,足以与杜塞尔多夫、慕尼黑和海牙的专利审判庭相媲美。经当事人同意,诉讼程序可以用英语进行,但判决须以官方语言撰写,这使国际制药诉讼当事人能够便利地利用该法院。2 上诉由位于洛桑的联邦最高法院审理,其关于创造性和权利要求解释的判例在大多数方面遵循欧洲专利局的“问题—解决方案”方法。诉讼期限相对较短,且可获得临时禁令,这使该法院成为原研药企业与仿制药或生物类似药生产商之间纠纷的一个重要审理地。3
注释
- Bundesgesetz über das Bundespatentgericht (Patentgerichtsgesetz, PatGG),2009年3月20日,SR 173.41;该法院于2012年1月1日在圣加仑开始运作。待核实。 ↩
- PatGG第36条第3款关于经法院和当事人同意后在联邦专利法院诉讼中使用英语的规定。待核实。 ↩
- 关于联邦专利法院在药品事务中发布临时禁令的实践,参见其公布的判决和年度报告。待核实。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